按照《XX市纪委监委“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实施方案》,本人认真学习了XX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要点和《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认真领会了XX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重要法规。现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检视剖析如下:
一、检视剖析存在问题
(一)在守好发展和生态底线方面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是关键。XX叮嘱我们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但是我在守好发展和生态底线方面,一是斗争精神有待强化,对于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做到“两个丝毫不能”。比如,当前从上到下都认识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能够统一于绿色发展的主题下,绿色是大自然的本色,也是生命的底色,更影响着发展的成色。XX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计”。自己在从严纠“四风”、正作风方面,定力还不够坚定,打持久战的意志还不够顽强,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得功夫还不够彻底。个别地区和企业仍存在以发展的名义无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嫁环保成本,发展一地变成了污染一地,甚至背后存在权钱交易、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等腐败现象。这与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减”这“两个丝毫不能”要求相比还有距离。再比如,在处理XX环境问题时把“厚爱”放在了“严管”前面,客观上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降低了纪律的震慑力。这其实也是一种斗争精神不够强的表现。二是担当意识有所弱化,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不够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纪检监察护航。针对环境资源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没有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监督执纪的专门化建设,缺乏专门的部门和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没有统筹实施环境资源执纪执法监督机制。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环境就是民生还不全面。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有所松懈。这说明我对污染防治工作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具体推进工作中,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的不明显,没有完全发挥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督促改正的作用。三是争先意识有所放松,污染防治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划定并验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存在“小进则满”的思想,有时在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注重看“及格线”,不愿去尝试“满分线”,自我加压的主动性不强。如:自污染防治特别是环保督察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能够主动召开会议,制定整改作战图,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但在基层调研中,对基层反映XX问题督察整改不彻底问题不够重视。这说明我对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有所淡化。四是钉钉子精神有待强化,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有时工作上满足于安排部署了,对工作过程、取得成效关注不够;有时对工作上遇到的问题,没有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一锤接着一锤敲的韧劲需要加强。比如,对于XX地区群众上访的企业污染问题,没有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刚开始多是就事论事抓查处,没有真正上升到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系统化深入推进。
(二)在守好脱贫攻坚底线方面
一是对扶贫领域政策掌握不够。自己平时的学习都是以学习党内的法律法规和自己的业务为主,平时接触到扶贫领域方面的知识要么是自己挂帮农户所涉及到的,要么是参加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学到的,自己主动学习的少,以至于在开展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清,分不清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触碰政策红线,遇到问题还得找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给开展工作带来难度。
二是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个人从事过的工作岗位相对单一,对各行业的工作也不熟悉,也没有在农村基层工作过,在执纪过程中不会站在基层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发现问题上往往会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是监督检查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方法单一,往往就是市级组成工作组,每个月下去部门或单位一两天,走访或查阅资料来完成检查;各个层级的监督偏向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监管,有怕出事、怕查案的思想,以至于自办案件也难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老好人思想严重,三年一届的选举、及长期在本地方工作生活,怕得罪人,更是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是监督执纪工作不严。面对当前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自己由于工作压力大,在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中,碰到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有时容易灰心丧气,对基层出现的问题,有时会存在执纪不严的情况。
(二)在守好民生保障底线方面
一是在聚焦基本民生保障部署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虽然有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下发《关于聚焦基本民生保障 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明确监督重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但是对照涉及各自民生领域职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方面做的还不够。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没有及时督促跟进。
二是抓问题整改,压实监督责任需要更加积极有力。在监督方面虽然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再监督”定位,结合本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XX个专项治理工作。但是在会同市作风办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点穴式”监督没有做到抓铁有痕,纠正自查自纠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厚爱”胜于“严管”,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需要加大力度,不应该有丝毫松懈。
三是抓执纪问责频率不够,确保监督实效需要增强。虽然工作上有紧盯基本民生保障的“末端”和“最后一公里”,但是通过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摸排方面频率少了,对涉及民生资金项目的部门单位没有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也没有梳理汇总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尤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反馈速度还不够快速,没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确保民生项目资金安全落地方面还需要下大工夫。
四是强化目标导向不够清,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勤。为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落实,虽然也有督促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标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下发《XX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目标人群,收入核算、核减、放宽户保单人保、强化临时救助功能等XX项措施。在方案实际落地方面还需要加强,尺寸分厘,督促民政与扶贫部门衔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座谈会等方式落实工作还需要更加深入,持之以恒。争取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方面能更接地气,办实事,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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