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X社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X社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到位。
1.落实决策部署打折扣,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1)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社区平时对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未能体现疫情面前党员挺在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执行《关于X社区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社区干部强化担当意识,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开展。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强化对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考评。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文件的传达和记录工作。制定《X社区文件学习传达制度》,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五是按时传达学习文件,及时记录。社区接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不能以各种理由拖延学习传达时间,并如实、规范的做好记录。
(2)传达扫黑除恶会议精神不及时,制定文件不规范且存在会后记录补造问题;宣传力度不够。2019年发放送达扫黑除恶宣传单时,回执联为社区工作人员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疫情期间主要以日常宣传为主,发动辖区公职人员、志愿者转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信息到朋友圈,扩大宣传范围和效应,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充分发挥了网格及网格长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网格建设有机集合起来。
(3)机关作风建设不优。2017年以来,未按要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正在整改,2020年7月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党员先锋示范岗,要求党员都上岗期间佩戴党徽,办事居民填写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大屏幕循环播放机关作风整顿的宣传口号,努力营造机关作风的浓厚氛围。
2.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具体。
(1)责任落实不具体。对年度制定的工作目标没有进行分解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完成时限等事项的落实;整改问题“喊口号”。
整改情况:一是把年初上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要点细化,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党工委召开工作会议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边查边改,边学边改。三是针对整改问题分类施策,逐步化解,推进整改。
(2)2019年县扫黑办对社区提出“制度建设”等相关问题,至今仍未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扫黑除恶办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和完善工作资料、台账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二是针对工作不足或监管缺失,迅速补齐短板,构建预防控制、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三是完善了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走访摸排制度、宣传报道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重点疑难案件会商协调制度等。
(3)对X居委会3户居民反映自来水、排水等问题推拖,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最多跑一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制定一次性告知事项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居委会利用网格对居民区入户走访,了解民情。二是完善微心愿活动,已在大厅设立微心愿服务登记台。三是已公开服务电话,设立预约服务登记簿。
3.政策执行不严谨。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对低保家庭情况及收入情况核实不全面,信息不准确,XX居委会户情手册缺失。临时救助工作把关不严。临时救助中报料中病例、户口信息、审批表等佐证材料不全。缺少民主评议环节,核定后相关信息不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对C类低保家庭进行复查工作。二是对现有低保家庭进行材料复核档案完善。三是通过居委会入户走访对惠民政策大力宣传。
二、落实主体责任和内部管控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4.责任落实不牢不靠。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未建立三个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责任书签订未能做到全覆盖,压力传导未能有效传导至“神经末梢”。2016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仅1次。2016年以来没有进行“两个责任”相关工作总结。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不到位,没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计生、民政等权力事项存在监管盲区。原东山社区存在违规发放计生资金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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