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2020-11-19 154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XX0至XX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XX镇XX村2018年3月XX日XX号凭证“XX”,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X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XX”,无合同无清单;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XX镇X村2018年4月X0日X号凭证:“X垃圾槽人工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X乡X村2018年2月X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X乡X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 - 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X元,用现金支付;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X街道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X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5.    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X头村2018年5月X日记账凭证,支付X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