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原国土资源局**国土所副所长**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人物档案:
**,男,1980年5月出生,汉族,**县**镇人,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入伍,2011年6月参加工作,2017年10月任**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所副所长,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于2018年2月24日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19年6月24日,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违纪违法事实
2017年以来,**,李某,白***等人对外宣扬其背后有专业放贷公司支撑,以扩大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为组织领导,李某、百***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团伙,该恶势力通过非法经营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聚敛钱财,并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提成给李某,白***维持该团伙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不断聚敛经济利益,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经相关部门审查,**恶势力团伙共计敲诈勒索29.64万元,未遂69.65万元。
案件剖析
**涉恶案是近年来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严重损害了自然资源部门的形象,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单位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道德滑坡,偏离人生航向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是共产党员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于1997年12月应征入伍,服役期间,他能安心部队服役,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尽职尽责,钻研业务,严格要求自己,由于在部队表现良好,于2005年12月经过层层推荐,被选取为中级士官。2009年7月退出现役,2011年6月参加地方工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中层党员干部,本应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守土一方。由于其忽视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日常学习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严重扭曲,导致自身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信仰动摇,精神上严重缺“钙”,没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航标,在金钱的诱惑下,逐步失去了自我,组织领导涉黑涉恶势力,通过非法经营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而走上了违法违纪的犯罪道路。
XX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翻开**的成长履历,可以说他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经有过积极上进、勤奋工作的昨天,他本应该清白做人、勤恳工作,应该是前程一片光明,然而他却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成了金钱的俘虏,最终深陷囹圄。
二、放松自我要求,难敌金钱诱惑
**放松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党性锻炼上要求不高,自我预防所和管控能力差,受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片面追求金钱至上,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党性原则,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没有按照党员干部的要求来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按一个遵纪守法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
**对享乐主义思想的抵制意识较弱,勤俭节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所减退,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所诱惑,出现了讲面子强的现象,同时还表现在对金钱的欲望上不可遏制,进而误入歧途,随波逐流,以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法治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对于党纪国法不是不懂,而是心存侥幸,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以为放高利贷纯属个人行为,是“个人不会告,组织不会查”的事。因此,私欲蒙心,侥幸自安,迷失了方向。**知法不学法,懂法不守法,法治观念不强,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心,在思想上没有筑牢法律防线,缺乏自警自律意识,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使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XX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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