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力度,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202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规章制度。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我镇2021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工作考核。
镇委、镇政府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委会和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突出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聚餐申报和备案、流动餐厅登记备案和厨师定期体检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镇食品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
要按照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规范信息上报。
各村委会、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七、开展联合执法。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县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八、加大督导检查。
对各村委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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