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环境,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把学校诚信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诚信教育作为教育系统诚信建设的重点,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力争到2020年建成规范有序、监管有力、诚实守信、服务经济的教育行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信用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权责对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教师资格认定、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审批等行为,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科室:党政办、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科、审批科、学生资助中心、招生办)
2.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设立政务公开网页、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工程招投标信息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决策事项和相关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科室:党政办)
3.探索建立公务员和学校干部诚信档案。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科室:人事科、监察室)
(二)加强学校信用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合公安、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责任科室:党政办、监察室、法规科)
2.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对课程设置、教学常规工作、教科研活动、学生评价等方面予以规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制度,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将公办学校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学校目标考核。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收费等行为,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将校外培训机构的诚信情况与办学机构的评估、评优、年检等挂钩,以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责任科室:督导室、基础教育科、计财科、职称科、教师进修学校)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师德管理,加大师德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对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大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施教行为不端、从教行为不廉等师德师风问题。深入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修德和修业相统一,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塑造定位准、品格高、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与教师职称评定、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加大对教师学术剽窃、论文造假、违反教学制度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责任处室:师德办、人事科、教师进修学校、科研所、监察室)
(三)培育“诚信学生”
1.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学校要把学生诚信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并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诚信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之中。遵循《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注重诚信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等,寓教于乐、广为传颂。大力推进诚信教育进课堂,开展系列诚信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队团会、道德讲堂、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形式,让学生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让“诚信”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相互影响、相应相扣、相融相生,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2.建立健全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诚信作为中学生德育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通过诚信品德评价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等做好全方位的详实的记录,与评优奖惩等综合评价挂钩,使学生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培养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在校期间形成较稳定持久的诚信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诚信度。(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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