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要素”提成效
力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干部培训班交流发言材料
近期,我有幸参加第一期X干部专项培训计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研究班,从X月X日开始,在市委党校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学习,X月底又赴X大学X校区参加集中培训,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授课、现场学习观摩,对抓好社会治理工作有了一些新的思路。X月X日开始,我结合本职工作实际,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对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些堵点、痛点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在组织、理念、体系、服务四大要素上进行了研究和探索,现将有关工作收获汇报如下。
一、从“四大困境”破题,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短板
(一)组织困境
调研中,我发现基层组织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少基层组织架构还未能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难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如2020年7月,X化纤将员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限移交到社区,但是失去了原“国企包办”模式的硬性约束后,许多党员和居民开始与基层党组织、社区“脱钩”,社会治理对象由高组织化转向低组织化,导致组织无序。同时,在农村许多党支部呈现老年化和空心化,以X镇蔡湖村党支部为例,50岁以上党员超过一半,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只有三成,仅有的一些年轻党员更是常年在外务工,导致党组织缺乏活力。此外,社会治理牵涉部门众多,由于缺乏组织的有效统领,各部门各自忙于条线任务,未能高效整合各条线力量,造成了执行和运作过程的碎片化。
(二)理念困境
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很多地方没有真正理解治理的内涵,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虚化。思维“人治化”。一方面,不少公职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去年山西洪洞县一村民家土灶被村委会用水泥封平的新闻曾引发舆论热议,村委会的乱作为,折射出社会治理中的“人治”惯性。另一方面,群众法治观念落后,部分群众习惯于“托人情”“找关系”,X镇信访科在接访过程中,也存在少数群众来访前习惯于先买一包“办事专用烟”,而非寻求法律帮助的情况,更有极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反映出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自治“空壳化”。当前不少群众自治组织徒有虚名,这种现象在城镇老旧小区较为突出,如X某小区居民构成复杂,缺乏公共意识,对自治组织漠不关心,难以实施自主治理。除此之外,不少基层单位“越俎代庖”,过多地插手自治组织事务,大部分镇(街道)对下属的村(社区)有严苛的考核管理,忽略了自治组织的自主权。
(三)体系困境
党的XX全会公报提及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中,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显得尤为突出。一是权力边界模糊。推进社会治理是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必然要求,其有效实施又依赖于公共权力的扩大,二者间天然存在矛盾。X镇就有群众要求公开本组村民的特殊人群信息,当事人则认为此事属于个人隐私,不愿提供,由此引发矛盾。二是参与主体单一。当前社会治理工作提倡政府积极作为,很多人却将此理解为“大包大揽”,比如当前一些乡镇敬老院参与主体较为单一,大多由政府开办,收费价格未能市场化,在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不够高,导致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影响了治理效能。三是科技支撑无序。当前各地社会治理网格平台app参差不齐,比如临近扬州的X市部分区用的平台不同,扬州市虽然统一运用省级平台,但是平台操作复杂,功能并不完善,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四)服务困境
当前社会治理工作中,重点以网格化为主要支撑,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然而基层事务繁多,工作人手不足,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服务上的问题。网格设置较粗放。按照省政法委规定,城市社区网格按照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基本单元,农村按照200-300户为基本单元。然而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超过2000人的农村网格不在少数。巡办分离不到位。目前,X市网格员基本都由村干部兼任,在这种模式下不仅网格与村干部工作时间互相挤兑,更导致网格员同时负责事件的巡查发现和最终办结,促使村干部发现问题的积极性降低,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服务效能跟不上。由于网格员时间、精力有限,致使服务打了折扣,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及重点群体的诉求,X市六合区曾有一独居老人死亡两个多月后才被发现,这就是网格走访不到位、不常态所导致的。
二、从“四大要素”着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以组织现代化为根本保证,优化组织架构、工作流程
1.筑强组织“引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必须落实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其各项功能。一是强骨干,突出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拔下派年轻有为的基层干部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社会治理培训,合理设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最低年限,逐步提升相关待遇,营造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守阵地,全覆盖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组织活力,打造领导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三是当表率,以党员为核心,积极开展“星级党员示范户”评比,以党员带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破条线“壁垒”。今年,全市范围内推进的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是解决条线“壁垒”问题的一剂良方,应当深度推动各单位思想上融合、行政上整合、工作上磨合。一是整合治理力量。在改革中,原社会治理条线的综治、信访等部门被统一整合到社会治理局,但是市直属的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旧独立在外。因此,应加强属地管理,赋予镇(街道)对驻镇直属单位一定考核权限,并从上级层面加大部门之间联动,确保工作有力有效。二是整合网格力量。以X镇为例,原本城管、综治、安监、派出所等条线都设立了网格,应将其深度整合为依托村(社区)划分的综合网格,同步整合网格员队伍,统筹负责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在机构改革中成立的综合执法局,承接了部分上级下放的执法权力,也承担了不少执法压力,可以在便于基层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下放权力,提升执法实效。
(二)以理念现代化为实践路径,推动德法并重、三治融合
1.强化自治基础。一方面,激发主体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逐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拓宽参与渠道。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作为社会治理重点,真正让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惠,同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增强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决权。
2.强化法治保障。一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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