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同志们,刚才听了市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和各县区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有的问题还非常突出,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整改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启动视频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承担的整改责任,纪委监委启动了整改监督。今天又专门把各县区县区长、市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请来召开这个会,就是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交办、再安排。
第一,要把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坚决整治和查处了浙江千岛湖违规建设、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湖南洞庭湖下塞湖矮围、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体现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在环保督察中,我市也有干部被处理,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沉痛,值得每一名领导干部警醒和深思。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XX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特殊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决心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把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要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一项一项部署、一项一项过问、一项一项协调、一项一项督办。要强化考核问责,纪委监委已经启动了整改监督程序,对责任没有落实、工作推诿扯皮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我们要严肃问责。要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程序,建立健全核查评估验收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公示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第三,要坚决彻底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对于环保督察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央6个和省级18个),各县区要倒排整改时限,紧盯任务进展,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务必确保年底交账。二是对于“绿盾”专项行动未完成整改的21个问题,相关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加快整改销号进度,市林草局要牵好头、把好关。对需整合优化保护区的问题,要主动与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衔接沟通,确保取得国家批复后完成整改销号;对未取得批复的,要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对补办准入手续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抓紧与省厅局衔接,及时销号此类问题。对需生态恢复治理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相关县区,尽快恢复植被,确保按期退出矿权,完成整改任务。对涉及拆除、退出保护区的问题,尤其是文县,要督促企业抓紧搬迁,限期恢复植被原貌。三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群众事情无小事,要解决好群众的事。
第四,要对标对表做好督导核查。一是市直有关督导部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定期进行督办。每个问题整改完成后都要进行考核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要建立跟踪整改机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追踪,加强分析研究,分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市林草局要进一步强化对“绿盾”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指出县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确保整改成效。
第五,要规范程序及时上报销号。一是对于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市级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核实,做好档案资料,确保整改任务进展有据可查、过程完备、结论明确、效果明显。市整改办要将全市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督察整改办销号。二是对于“绿盾”专项行动整改问题,需要省级验收认定的,要及时上报抽验销号请示,接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抽验复核。
二、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目前,我市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加强改进的问题。一是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不顺畅,存在被审计单位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二是有些单位和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积极,存在敷衍塞责、任意拖延、蒙混过关的思想。三是有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屡审屡犯的现象。四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有的单位整改责任承接不到位,有的县(区)追责问责偏松偏软。下一步,要紧盯问题抓整改,认真研究解决好这些问题。
第一,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工作不单纯是为了查出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审计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做好新形势下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XX和李克强总理在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多次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市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各县区、各部门要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区)长对审计整改工作要经常抓。要完善责任链条,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做到统筹协调、分层分级抓落实。要落实协调配合和审改分离制度,不能让审计机关单打独斗、自审自改。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主动担当、主动尽责、积极作为,切实提高主管领域和本系统审计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审计部门要落实督促服务责任,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督查检查,摸清整改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做好业务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三,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要紧盯审计反馈问题,及时彻底整改问题。要制定审计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整改结果限期报告制度,对能立即整改要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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