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办公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围绕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及市纪委办公室《工作提示》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对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和“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必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中坚力量,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必须一体推进“四项监督”。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必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基本定位,把推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各项监督的特点、优势发挥出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必须凝聚监督合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既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又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使监督体系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2.“四项监督”各自发挥作用和协调贯通的整体情况。2019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注重问题线索办理沟通交流,推动“四项监督”之间协调贯通,全县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不断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一是让纪律监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党内监督真正体现在平时,使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处在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下。2019年来,县纪委立案419件,结案368件,党纪处分360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二是让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效贯通,推动向基层延伸,增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2019年来,县监委向28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县监委立案86件,结案75件,政务处分81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下发监察建议书36份。三是让派驻监督坚守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定位,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联系单位工作规定(试行)》,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监督实效。2019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家单位政治生态开展“体检”“画像”,从政治站位、制度建设等方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开出“药方”,并对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查,有效提升了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四是让巡察监督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形成上下联动贯通的工作格局,做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效果评估三个环节。巡察启动前,县委巡察办书面向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征询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责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同时,向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征询相关情况,全方位研判被巡察对象“政治生态”。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已开展巡察工作11轮,共发现问题6184个、问题线索271个,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3.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单位、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协调配合的基本情况和亮点做法。**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决策部署,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督队伍互联、问题线索互通、监督成果共享、问题整改共治。同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常态化移交问题线索。201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加强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摸排研判,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4件4人。亮点做法如,**县委巡察机构探索“127310”工作法(“1”:精心打造一支精干的巡察队伍;“2”:把突出政治巡察为主和助推脱贫攻坚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两个切入点;“7”:灵活运用“听、谈、询、查、访、评、痕”七种巡察方式,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3”:及时处置、整改、移交问题线索;“1”:精准提炼1份高质量巡察报告;“0”:巡察组和巡察办在巡察问题线索移交上“0”暂存)发现问题,结合每轮巡察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开出负面清单,被巡察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的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标对表撰写自查报告,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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