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县纪委办公室通知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我县“三不”一体推进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是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如:韩道口镇原人大主席郭华身违规承建项目工程,从中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二胎生育证,并收取社会抚养费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公共财物,涉嫌犯滥用职权和贪污罪。县纪委给予XX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有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侵占公私财物。如:XX乡主任科员XX等人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私自收取XX、XX等村配套资金,用修路款缴纳个人手机费,县纪委给予XX、XX、XX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社会保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如:XX乡张XX村支部书记XX在其岳父XXX、岳母XXX不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请办理了农村五保。县纪委决定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岳父岳母五保资格。XXX镇XX村原支部书记XX在为XX村村民XXX、XXX申请办理五保,收取每人300元现金;在为村民XXX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收取700元现金和两瓶口子酒。县纪委给予XX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职失察、监管不力。如:XX镇组织委员XX在王XX村选举换届中,在其原支部书记XX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情况下,参与选举成为XX庄村支部书记,XX身为XX组织委员工作失职,县纪委给予XXXT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取消xxx村支部书记职务。县环保局、工信局作为环境保护、节能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在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因监督不力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县环保局党组成员XX政务警告、环境监察三大队队长XXX政务记过、县工信局副局长XXX政务警告、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股长XX政务记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中队长XX政务记过、产业集聚区规划中心主任XX政务记过。
(二)个别行业部门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多发易发。在XX乡XX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县农业畜牧局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基本农田成果图、无法确认是否基本农田的情况下,盲目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致使XX村378户1398.67亩耕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否基本农田”一栏填写错误;发现错误后又不积极主动排查整改,敷衍应付,致使错证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被中央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2月20日,农业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分管土地确权工作的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XXX,农经站长XXX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2013年至2014年,XXX置业有限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共1287374.67元。2017年4月18日该公司补缴税款330000元,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957374.67元,2019年6月12日县国税局干部XXX、XXX、XXX等人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被县法院认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10月28日县纪委分别给予三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分社主任XXX等6人未能严格按照信用社工作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抵押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致使贺某某利用虚假房产信息多次骗取贷款合计5800多万元,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造成巨额损失,严重扰乱了我县的金融秩序。
(三)纪律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有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如,2018年,市脱贫攻坚督查暗访组到孔庄乡大靳庄村暗访时,该村存在着扶贫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档案,扶贫基础数据不完善、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19年全县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号整改活动中,县盐业总公司上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号整改”情况登记表》与县农机中心上报表格雷同,系填表人员用手机翻拍农机中心表格并照抄照搬;民政局以案促改报告中竟然有“镇纪委”字样,全县通报批评。还有个别单位或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至2017年,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开会研究,以“特情耳目费”名义发放春节福利共计68020元,森林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全县通报并以案促改。
(四)治理基层“微腐败”问题还有差距。通过持续不断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年提升活动,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2016年以来,反映涉农问题线索占线索处置总数的60%以上。主要表现为一些村组干部在政策执行及资源分配过程中存在偏差、有失公平,损害群众利益;部分乡村财务管理不规范,长期账目不公开,挪用、贪污、套取、私分涉农资金;部分基层干部借村组修路、农户建房之机,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部分乡村干部在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失职失责。
(五)审查调查安全面临新挑战。一是办案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审查调查安全问题得到空前重视,也都制定出台了相关安全制度,但部分办案人员对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对办案安全概念理解片面。重程序上、实体上的安全,忽略被谈话人的心理安全。如,“走读式”谈话中,办案人员一般都能严格遵守“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要求,通知被谈话人所对应的管理单位派人接送,填写接送交接表,保证“走读式”谈话人安全到达,安全离开。但在谈话方案的制定上,注重更多的是如何查清问题事实,固定相关证据,而谈话后如何疏导被谈话人情绪,减轻被谈话人压力,做好被谈话人离开后的安全防控工作,则很少能够顾及。三是程序安全和实体安全并重效果欠缺。程序安全漏洞主要表现为存在超期办案、逾期补签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后,对各种程序、文书等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程序不合法必然导致证据不合法,影响了案件质量。
(六)“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尚不够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够协同高效,监督执纪理念尚需进一步转变。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敢腐的强力震慑、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还没有达到同向发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监督效果还不够凸显。比如目前实行综合派驻,监督多个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机构已经建立,但是仅仅明确了一名专职人员,加之业务还不够熟练,导致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我县派出乡镇监察员办公室后,聘任了726名廉情监督员,作用发挥并不到位,还没有一起问题线索通过廉情监督员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够精准,与单位“一把手”日常谈话提醒和主动约谈少,第一种形态占比还有待提升;对“三个区分开来”的实质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充分,大胆探索与实践、合理容错纠错仍需加强。
二、原因分析
(一)个别单位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仍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比如,缺乏整体思维,认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存在一个固定的先后次序,只能一个先一个后,不能做到总体规划;缺乏价值思维,认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所产生的政绩不同,有选择地开展工作,不能做到协同共治;缺乏战略思想,满足于一时一地的反腐败成绩,没有从全球治理、国家治理、政党发展等长远角度认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意义。这些认识误区割裂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之间的内在联系,削弱了三者的重要地位,让管党治党工作达到“严厉”但达不到“严密”,解决了“外症”而未触及“内疾”,没有从根源上解决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过程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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