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3-23 31

关于印发《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

根据《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濮阳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力量,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直查快办、异地办理、交叉监督的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作用,全面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组织机构

依托5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按照就近结合、优势互补、便于协调的原则,将全县21个乡(镇、办)划分为5个片区,每个工作室负责一个片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一个片区。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统筹协调辖区内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力量开展片区协作,负责做好片区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业务办理和监督责任落实,特别在审查调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可以整合片区内纪检监察力量交叉进行,协作联动。积极探索直查快办、异地办理、交叉监督的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形成既案件协作,又网格监督的基层新模式。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办案协作方面

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一般性案件按照现行的办案程序要求自行承办。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办理片区内疑难复杂重大等案件。

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是指:

1.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2.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

3.需要本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人员回避的案件;

4.涉及违纪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

5.县纪委监委交办需要片区办理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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