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31 3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报请县委同意,经县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开始,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好人主义之害”等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警,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确保实效性,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使得党员干警数量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质量优势。

(二)强化纪律束警,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涉黑涉恶有关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整改,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和“怕慢假庸散”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警。

(三)强化监督治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动态监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 “三个规定”,推动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担当强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1、2020年4月上旬,召开全县政法信访暨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法队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

2、县委政法委机关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方案,研究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工作,县政法各部门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3、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全县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详细进行分解立项,制定具体方案和台账。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名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

4、县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制定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统筹运用党组(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还要分别拟定一份百分制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9月31日)

1、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状态不佳、干劲不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缩不前、争先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软、懒、散的班子进行整顿;对漠视队伍管理,不敢动真碰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整。一要对照扫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9日前报县委政法委;二要研究制定严格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政法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围绕政法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差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解决部分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部分干警慵懒散拖,为民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一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聚集“好人主义之害”,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牵头组织分层分类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检视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弊端不足,列出问题原因,分析问题根源,撰写调研报告,纵深推进教育整顿活动;二要开展自查自纠。在7月15日前,以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审核;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县政法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市委政法委备案;三要强化对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帮助群众、公正执法司法一线,大力发掘一批政治强、情怀深、业务精、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美干警等创建(评选)有关活动,号召干警干部学先进、当先进、争先进;四要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文明司法活动,解决好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五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坚决根治政法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六要突出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健全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七要健全明察暗访、查办督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八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诉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并立项督办,推动整改解决;九要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重点环节,以审判机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公安机关刑事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为着力点,抽调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扎实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暇疵、错误,督促纠错补假,视情追责问责,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司法。

3、围绕部分干警无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干警无视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上班或假期满后仍不上班;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多发;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时间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甚至脱岗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二要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政法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不定期回访。

4、围绕部分干警违法违纪查处案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政法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严肃查处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放后学,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违纪问题。一要对现在掌握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件进行甄别查处;二要对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徇私枉法、故意办错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对在执法办案中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不留地进行追究;四要 从严查处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和民警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法干警远离违法违纪违禁违规的“警戒线”;五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报告。县政法各单位案例剖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巩固提高阶段是确保整个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关键阶段。

1、进行警示教育,抓好整改提高。把推动整改落实与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对前阶段查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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