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9年3月任市医保局局长以来,始终牢记组织重托,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和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深知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责使命,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摆在首位。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医疗保障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医保政策规定和医保业务知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开设医保微讲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医保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忧、医保工作最弱、三医联动最急,深入镇村基层、两定机构服务对象广泛调研,倾听群众声音、开阔事业眼界、拓展工作思路。
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尤其是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保障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救命钱”。
一是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与行政管理相结合,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全局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制定出台依法民主决策、法治目标责任制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不偏离法治的轨道。
二是严格抓好医保监管。医疗保障部门是新组建的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在不断出台完善过程中,我们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对“两定机构”协议监管,妥善处理好各类医保纠纷矛盾,建立健全长效医保监管机制。
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医保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高质量推动医保市级统筹,从
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xx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六统一”。稳步提高保障待遇,全面落实多次调整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特病特药、异地就医、医疗救助等多项医保待遇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优化完善筹资机制,全面推进医保征缴方式改革,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出台居民医保征缴考核办法,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征缴职能划转,推出小黄机、微信、代扣代缴、银行柜面等非现金征缴方式,全力提高医保参保率。切实抓好医疗救助和医保精准扶贫,对2020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13类重点困难群体42739人,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财政全额补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切实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协同,全年提供医疗救助299100人次、因病支出型救助1388人,医疗救助支出5187.57万元;对原新农合门诊帐户完成退款73万人、金额2.9亿元。全面启动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加强经办第三方机构管理,切实做好照护保险定点单位受理、认定工作,全面开展长期照护保险申请、评定、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是医保基金监管成效明显。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坚持现场检查全覆盖、突击抽查无定时、举报核查高精度。2019年共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127起,暂停医保协议8家,解除定点协议1家,共计扣除各类违规费用和违约金156.49万元。制订医保基金监管举报奖励办法,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提升医保智能监管水平,全面强化社会综合监管。
三是医保领域改革有效突破。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居民医保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等工作,围绕县域医疗集团紧密型建设“九合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医保管理合一和总额预付工作。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作为省级试点获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复函同意,启动实施我市新一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试点工作;切实做好儿童专科、麻醉类、精神类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持续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市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采购、阳光招采平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国家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工作。
四是医保公共服务创新提升。优化服务流程,对医保经办涉及的全环节、全流程、全岗位进行合理规范和优化调整,服务事项全面优化,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痛点、焦点、堵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注重制度完善,认真落实省异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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