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家访制度的意见
2021-04-20 25

某市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家访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增强纪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家庭家教家风情况,现就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家访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把领导干部家访作为属性明确的政治家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促进干部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家访人员、对象、内容和形式

(一)家访人员。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中心)、纪工委负责人,各乡镇纪委、有关单位(纪检组)负责人。

(二)受访对象。县纪委机关、纪工委、乡镇纪委和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干部职工、挂职锻炼人员、聘用人员。

(三)家访内容。向受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转达县纪委常委会

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感谢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报县纪委(纪工委、乡镇纪委、纪检组)工作概况;介绍受访干部职工在单位的现实表现,听取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受访干部职工工作之余的生活圈、朋友圈和兴趣爱好情况,掌握其家庭家教家风情况和困难需求等。

(四)家访形式

1、上门家访。对居住在玉山县城的干部职工一般上门家访。对居住在玉山县以外的干部职工,既可上门家访,也可重点约访。

2、重点约访约谈。在上门家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约请干部职工或其家属,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干部职工或家属也可预约有关领导干部反映情况。

3、不定期回访。主动到反映问题的干部职工家中进行回访,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听取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对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干部职工改进不足。

领导干部家访一般采取以上方式进行,也可利用节假日时间,由一个部门或若干个部门联合,组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开展户外集体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直观地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等情况,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干部家访工作由县纪委常委会负责领导。县纪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干部室、宣教室等部门配合,机关各室(中心)、纪工委、乡镇纪委和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分别组织实施。对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家访慰问由老干部支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家访采取分级方式进行。县纪委主要领导一般到领导班子成员家中家访,班子成员一般到分管部门负责人家中家访,机关各室(中心)、纪工委、乡镇纪委和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到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家中家访。

3、家访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年到规定的家访对象家访 1 次,其他领导干部每年家访 1-2 次。

4、实行家访情况登记备案制。领导干部的家访情况,包括家访时间、地点、对象,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或问题及处理情况、结果等,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进行登记并报机关党总支。机关总支梳理分类,汇总成册,建立台帐,立卷归档,留存备查。

四、有关要求

1、突出家访的政治性、做到家访的经常性、体现家访的多样性、保证家访的实效性。

2、家访与谈心谈话相结合,做到十个必访必谈

(1)遴选考录、军转接收、调入等新进单位的必访或必谈,体现组织关怀、提出要求并帮助其了解熟悉本单位情况。

(2)内部轮岗、提拔重用和交流调出本单位的必访或必谈,提醒其保持清醒头脑、扬长避短。

(3)上级组织或有关单位借调帮助工作、较长时间不在本单位上班的必访或必谈,鼓励其克服困难、保持良好形象。

(4)新近加入党组织的必访或必谈,教育其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5)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必访或必谈,送上组织温暖和良好祝愿。

(6)获得荣誉和表彰奖励的必访或必谈,提醒其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7)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必访或必谈,教育其正确对待、改正错误。

(8)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必访或必谈,提醒其防微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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