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2021-04-29 11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x月x日至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由部分市人大代表、内司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利用5个工作日,采取听取xx在市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履职报告,与市检察院以及xx包抓的xx区、xx县检察院的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检察官、退休检察官、其他干部职工进行座谈,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xx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xx副检察长在任职以来,能够把认真学习xxx思想和xxx会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坚持在业务实践中学习,经常性不摆架子、平等地与办案人员讨论具体案情,对所有案件都能了如指掌且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带头超额完成每年的办案任务,扎实推进分管的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他和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同志的努力下,通过翻查案件、“五必访”(走访乡贤,离退休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及生产一线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黄赌毒”案件大起底等途径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xx条,起诉涉黑涉恶案件xx件xx人;今年以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xx件,纠正漏捕xx人,书面纠正违法xx件,提出抗诉x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xx件次,批准和决定逮捕xx件xx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xx人,决定起诉xx件xx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xx件xx人,适用率从x月的xx%提高到现在的xx%;提出精准量刑建议xx人,法院采纳xx人;发出涉黑涉恶检察建议xx份,发出校园安全检察建议xx份;安排分管部门分析落实人大审议意见xx条,并及时向人大报告;他个人在今年列席审委会xx次,办案xx件。他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今年有xx天都在深入基层院调研和指导工作,始终轻车简从、平易近人,对基层工作了然于胸,谈工作直入主题,不说空话,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联系的xx区检察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xx件xx人,已起诉xx件xx人,发出检察建议xx份,通过翻查案件发现线索xx件;xx县检察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xx件xx人,已办结xx件xx人,移送线索xx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他在工作中亲民爱民,经常要求下属“不要让群众来回跑”,在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指导分管部门为家庭困难的群众争取来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对xx进行的满意度测评中,投票参与满意度测评的95人中,有91人对他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占95.8%,有4人表示基本满意、占4.2%

二、履职中的不足

通过调研,大家认为,xx履职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缺乏应有的深度和系统性;二是对干警进行传帮带和对基层进行指导方面还需加强;三是工作中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确保“三个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措施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对今后履职的几点建议

要围绕市检察院党组“创业绩、争进位,树标杆、创品牌,不断提升xx检察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的工作思路和“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增强创新精神,协助检察长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一要带头加强学习,并为全市检察官创造更多教育培训的机会,保障法律得到正确有效适用。结合主题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在找差距、抓落实中强化宗旨意识、法治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使全市检察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司法良知,更新司法理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坚定捍卫者、弘扬者。提高检察官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以及各个部门法规定与原则约束下运用现代司法理念客观准确地行使司法权力办案的本领,使他们能够适应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在落实《刑诉法》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双重任务中,树立起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理念,特别是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新政策,不仅要下狠心改变过去以侦查为中心的旧习惯、老做法,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能转过向、跟得上、执行好法律和司改要求的司法者。要利用更多的时间,把自身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向干警传授,以带动和提升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做到客观准确地行使检察权,真正实现《检察院组织法》“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的目标,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来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带头在地方治理体系运行中主动构建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增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支持与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带头抵制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地方治理体系重构后的深度融合与治理能力的大提升为统揽,以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公正司法为引领,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把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总要求落实在以法律监督来参与地方社会治理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活动中去,着力构建与人大联系沟通、意见反馈、信息通报的机制与平台,建立对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案件和事项进行“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联合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主动、全面、及时地报告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办理人大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尤其是人大常委会按制度转办和提出的案件,共同推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要带头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质效。树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是失职,随意监督、滥用监督是渎职的观念,提升执行法律、发现司法不公问题、审查抗诉、监督庭审和执行活动、做好群众工作“五大能力”,主动履行好对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理念和新要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手段来解决法律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手段不硬、措施不多、权力用得不到位、成效不够突出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问题案件线索处置的全程跟踪问效,挖掘、办理一批有示范性、典型性的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关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规定,解决长期存在的司法工作中重配合轻制约,不能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与维护司法正义的精神体现和落实在办理每一个案件过程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按照庭审的标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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