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深入2个县、4个镇街、5个贫困村,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方法,结合日常监督、督导检查和专项巡察有关情况,分析梳理十九大年以来扶贫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围绕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了专题调研,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一、当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现状
总的感到,近年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省“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把脱贫工作作为紧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尽锐出战、全力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5个贫困县、478个贫困村、28.8万名贫困群众陆续摘帽脱贫。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助力脱贫攻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守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巡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建立“433”模式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从严执纪问责,保持高压震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但面对成绩不能盲目乐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离基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需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
(一)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尚未根治。调研感到,有的基层组织脱贫攻坚担当作为不够,对矛盾问题一线调研、跟踪督导、协调解决、末端问效不够;有的职能部门履行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审计验收等监管不力,致使扶贫资金错发、漏发或被冒领;有的扶贫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深不细,存有等靠思想。如,某镇财政所所长未认真履行粮食种植补贴面积的核查职责,造成扶贫资金流失32万余元。某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参与村卫生室项目验收,监管失职失责,在虚假验收资料上确认签字,拨付5万元建设资金。2019年查处此类问题86起,占扶贫领域问题的37.5%。
(二)截留克扣、侵占民利还未禁绝。从我市查处通报情况看,有的基层单位执行扶贫政策规定不严,将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截留挪用,个别镇村干部克扣贫困户扶贫资金、项目补贴,变相收取贫困群众钱款、押金,漠视侵占群众利益。如,某镇村干部在灾后重建资金兑付过程中截留村民补贴资金1万元。某村镇组干部违规向该村4户享受低保政策群众收取钱款共计4万元私分,用于个人支出。某乡镇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向36户村民收取8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土地使用费,群众对此深恶痛绝。2020年查处此类问题26起,占扶贫领域问题的10.9%。
(三)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时有发生。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在扶贫工作中搞“假数字”“假材料”“假档案”“假手续”“假项目”,骗取扶贫项目和资金。如,某贫困村伪造家庭医生、健康体检、慢性病救助等资料,迎接考核验收。某镇村干部虚报移民搬迁材料,谎报工作进度,伪造项目验收材料,致使3人违规享受国家移民补助及危房改造补助。某村委会主任在贫困户没有搬迁意愿的情况下,却以贫困户名义为自己申请异地移民搬迁建房,享受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2020年查处此类问题18起,约占扶贫领域问题的8%。
(四)公权私用、优亲厚友依然存在。调研发现,有的基层干部置政策要求不顾,在扶贫中对亲朋好友“特别关照”,给予超出原则的“好处”,甚至利用公权和职务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影响干群关系,伤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如,某镇3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安排自己亲属从事村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取公益性岗位资金;某村委会主任明知村民史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仍帮助其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输送好处、赚取人情。2020年查处此类问题6起,占扶贫领域问题的2.7%。
(五)过度留痕、考评过多基层有感。调研感到,有的基层单位过分强调留痕、过于看重留痕,要求贫困群众要建卡档、开展扶贫要填纪实、进村入户要拍照片、驻村蹲点要发定位、组织活动要留影像、召开会议要有纪录、开展工作要有台账,甚至突击补痕、无痕造痕。据统计,去年以来,某县先后中省市脱贫攻坚巡视巡察、督导检查、绩效考核7次,并要求分项建立整改台账。扶贫干部谈到:“现在,强调留痕、检查考评过已成为‘安排落实、传导压力、主动积极’的代名词,不但消解了制度设计的积极初衷,还极易助长虚浮虚假的工作作风”。
二、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源剖析
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成因复杂、危害深远,剖析深层次原因:
(一)政治站位不高是主要病灶。主要是对XX关于扶贫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理解不透彻,对国家扶贫方针政策和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认识不到位、理解不精准,一些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站位不高,履行责任不力,没有站在践行“两个维护”、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政治高度,精心合力谋划、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站位不高导致工作没有见底、结果没有见效。
(二)政绩追求错位是思想根源。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子是政绩观错位,事业心责任感缺失,对什么才是政绩、如何造成政绩、怎样评价政绩思想认识不清,在抓落实上重痕迹轻实绩、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重场面轻效果,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结果造成工作抓虚、跑偏、变味。
(三)作风飘浮庸散是症结所在。主要是有的机关和扶贫干部作风不扎实、不求实、不务实,检查调研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浮在表面,对基层脱贫攻坚情况缺乏亲知、真知、深知,热衷于闭门造车、坐而论道,缺乏亲自出征、靠前指挥、跟踪督导、末端问效、上门服务、一线解难、现场办公的务实作风,甚至以形式主义查纠形式主义,结果上行下效,致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纠而不绝。
(四)法纪观念淡薄是内在诱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学法崇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强,学习扶贫政策规定不经常不深入,执行上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认为“只要钱不进个人腰包就没事”“用哪都是用”,变着法儿转换名目要资金。有的不知敬畏,不惧戒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套取挪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问题仍然多发,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五)监督执纪不严是外部制约。一些职能部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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