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
2021-05-06 34

2021年第一季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xx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评方案》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核心,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学习教育,促进队伍素质提升

及时跟进学习xx讲话和xx会议精神。第一季度(数据统计期间为202111日至2021331日,以下同),我院共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3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xx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贯彻xx思想,组织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XX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及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开展到xx陈列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党总支和各支部、各部门同步开展了相关学习。全体干警通过积极学习,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履行检察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

强化队伍教育培训。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政治建设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第一季度组织干警参加了最高检、省检、市检、xx区委组织部及区委政法委开展的思想教育专题培训学习共11次(包括现场学习和视频培训,下同),参训人员共512人次;参加省检察院开展的业务专题培训学习共3次,参训人员共31人次。各业务部门内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共计12次,参训人员共86人次。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3月份,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同步开展,各支部每天开展半小时以上学习活动,参加学习人员实现100%全覆盖,并组织我院干警集中观看学习了“王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警示教育片《锈蚀》、英模教育片《平安中国守护者》等。通过扎实开展队伍教育学习,鼓励干警开展自主学习,引导检察人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筑牢忠诚根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纪法意识、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工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第一季度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7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118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61人,提起公诉80116人。我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立足检察职能,一是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联系,落实“少捕慎押”的司法理念,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共同研讨当前工作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犯罪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促进公检法部门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相互制约、分工协作。二是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共27份,追加逮捕、追加起诉2人。三是充分发挥检察“两微一端”的作用,持续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推进平安xx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接访工作。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树立“诉访分离”的新理念,落实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信访制度。第一季度,共接访群众来访1720人次,其中重复访00人次,接收来信6件,12309网络信访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10件,其中申请立案监督案件5件,侦查监督案件2件,申请民事申诉案件2件,公益诉讼线索1条,均及时分流至业务部门办理。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第一季度公益诉讼共立案调查7宗,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宗,该2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弥补了新领域案件的空白。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涉案当事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伙同他人一同贩卖个人信息,出售车主信息约数十万条,获利人民币几百万元,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对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造成损害,我院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处于诉前公告程序阶段。本季度我院首次办理了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2020年,陈某通过“百度贴吧”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纹陆龟给赖某和利某,之后,赖某和利某再次出售该豹纹陆龟给罗某并收取差额利润,四人行为均已构成犯罪,我院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四人移送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第一季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人,其中2件批准逮捕,1件在办;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3人,办结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47人,安排社会力量进行心理疏导11人。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329日,我院未检办检察官走进区虹晖小学,与学校教导主任、心理辅导老师开展普法座谈。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新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介绍新法中涉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亮点,宣传了“学校保护”、“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被侵害时“强制报告”义务、刑事责任年龄降低等内容,并赠送了宣传手册和相关普法光盘及工具书。通过送法进校园,检察机关与学校携手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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