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行政复议暨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21-06-10 14

在全县行政复议暨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目的是为了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深刻分析《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应邀进行辅导,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衡量标准之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当前,我县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不同区域、行业、群体的利益诉求多样化,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一些矛盾纠纷处理不当还可能升级为社会群体性事件,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任务艰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从近年来复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看,行政执法总体向好,领导重视,学法用法意识日益增强,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建成,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不够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行政机关还存在抵触情绪,在2016年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我县被扣了分,造成了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对出庭应诉存在畏难发愁情绪;有的行政机关担当意识不够强,出现行政诉讼案件后,不是积极应对,靠上做工作,而是上推下卸,把应诉工作推给案件代理律师,不符合“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依法作为”的要求。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开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着重在制度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适时出台《行政应诉办法》,将案件办理流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人员学习培训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要落实好县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判决裁定后及时将案件情况分别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便于全面掌握我县应诉案件的最新进展。将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分析研判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政府法制办与法院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多发领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互通有无,共同商讨举措,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更好地开展。县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要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机制的衔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参加观摩开庭,提高应诉本领。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和具体负责应诉工作的同志及代理律师,认真做好答辩举证等工作。切实做到共同研究案情,共同准备应诉材料,共同出庭答辩,必要时提前做好沟通协调。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配合案情调查,遵守法庭纪律,并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认真推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环节有据可查。要坚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凡未经县政府确认和公布的执法主体,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五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县政府法制办要抓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助推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将行政争议尽量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六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各单位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必须向县政府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因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影响县里考核成绩的,年底加倍扣减相关单位考核分数,从制度措施上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与其他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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