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为了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责任、坚定反腐立场、推进反腐协作、形成反腐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刚才,XX书记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情况,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完全赞同,会上,公检法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可以看出,我们在反腐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因为只有真干,才能说出来经验、摆出来问题,才能拿得出成果、讲出来建议。同时,我希望各成员单位不要自满,更不要懈怠,纪律审查有成绩,就代表着我们还有亟需整改的问题。所以,请大家继续瞄准问题、再接再厉,密切配合、精准发力,共同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重点在于反腐,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推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必将是一场大仗、硬仗,无法后退,也无路可退,这是大局需要,也是形势所迫,大家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是全县反腐的形势严峻,容不得半点乐观。刚才XXX同志通报的数据大家也听到了,今年以来,无论是线索数还是案件查办量,同比往年都是呈现增长态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反腐力度是大的,态势是严的,是确确实实起到作用的。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反腐形势十分严峻,目前,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我县巡视,这期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更是说明了我县从严治党还存在短板漏洞。从近年来查办的一些案件看,由于过去我们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管党治党还不够严厉,导致现在一些干部在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以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还在抱着过去的旧传统、坏习惯不放,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手段隐蔽、花样翻新,很多在我们眼中又有能力又有干劲的干部倒下了,很多我们认为没什么油水的单位也出事了,查处难度更是越来越大。问题交织,已经不是哪个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事,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攥紧拳头,形成合力,我们才有胜算。 二是落实反腐的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懈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是说狠狠抓一下、打一下就能彻底解决问题。最近,各级纪委监委频繁通报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被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件,就是要给我们明确一个信号,让我们切实把“两个责任”担起来,练好管党治党的硬功夫,时刻保持危机感和紧迫感,抓紧治标,为全面治本赢得时间。 三是保障发展的使命艰巨,容不得半点差池。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大家必须把保障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反腐重任,以反腐倡廉来巩固发展、保障发展。
二、正确认识成绩,增强协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县委把反分裂斗争与反腐败斗争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多次专题研究,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近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反腐败斗争主力军作用,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反腐败斗争,查处了XXX,形成了较大的震慑。期间,各成员单位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合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线索移送数量增加。今年以来,全县执法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XX件;案件移送数量多。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XX件,结案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使用留置措施X人,移送审查起诉X人;协同配合及时到位。组织部门积极协助做好主体身份及个人重大事项调取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今年先后向纪委监委征求党员干部廉政意见XX人次。检察机关主动配合、积极介入,依法提起公诉,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审判机关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增强了惩治腐败工作的法律效果。警务勤务保障到位。公安机关协调加强留置看护力量,参与带人、搜查等急难险重工作,确保了审查调查看护安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服务了反腐败工作大局。措施使用便捷高效。我县金融部门对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今年以来协助查询信息XXX次 ,调取证据X件(次),为案件的查办提供了基础数据。
三、落实制度要求,推动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转顺畅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了重大制度安排,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遵循。我们要在构建反腐败协调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反腐败工作中,纪委的任务就是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就是个很好的平台。反腐败协调小组作为县委反腐败工作的协调机构,必须指挥调度一体化,坚决摒弃“各占各的山、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狭隘思想,做到步调一致,整体推进,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反腐败协调小组虽然是“小组”,但职能“不小”,成员都由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防止只“挂名”、不“理事”现象。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从履行宪法的义务看,各成员单位都是遵循法律规范和办案规律的前提下的职责衔接,依法前提下的职能配合、协调一致;从履行职责的本质看,职务犯罪的监察调查与检察公诉、司法审判存在目标一致,实现共同职责使命;从案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看,都是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促进审查调查、检察起诉、司法审判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一致,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查,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注重相互之间的沟通配合,多商量、多提建设性意见,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要明确日常协调联络负责人和联系部门(科室),办理日常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有人抓、工作有人做、过程可追溯。
二是规范线索移送,实现快捷高效。经中央批准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于2019年11月已经正式实施。上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我们要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具体工作要求。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可查性强、成案率高,要着重在问题线索移送快捷、高效、规范上下功夫。要注重移送效率,《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地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发现问题线索或得出结论性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移送给纪委监委,不能拖拖拉拉,错过最佳办案期。要注重移送规范,核清身份(党员干部和履行公职人员)、基本情况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移交,做到全程留痕。要在移送问题线索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防止出现不附相关材料的“一句话”线索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纪在法前、先处后移”原则,确保移送及时到位。
三是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衔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监察机关审查调查部门要跟踪案件起诉、审判过程,移送过去的哪些能起诉,哪些不能起诉,这个过程监察机关要和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进行交流。同样,到了法院的审判过程,监察机关要和审判机关、审判人员进行交流,提供案件的背景和过程,使审判过程更加顺畅、审判结果更加合理。公检法部门要建立法法衔接“绿色通道”,全力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协调职责,做好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留置期限与逮捕措施的衔接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退补工作。上级纪委监委制定了《XX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检察机关衔接制度》,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熟悉操作,更要严格落实制度。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作为主要对接部门,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审理室、专案组的沟通,严格退补程序,提高案件诉讼效率。审判机关要在庭审证据使用规则、补充调查程序等方面积极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审判效率。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审判机关每季度向监察机关通报留置案件审判情况。公安机关要明确具体对接部门和联系人,对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身份信息、调取车辆信息和行动轨迹等协助事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运转高效。要全面落实2019年中纪委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搜查、留置、通缉措施的规定(试行)》,安排力量做好搜查、留置、通缉措施的协助工作。在协调看护力量时,公安部门要把选派人员的标准、比例、身份等按规定条件落实到位,对看护队伍进行严格政审,选派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身体健康、有看护经验的警力担任,保证看护队伍人员相对稳定。今后,公检法机关都要认真落实好每年1月31日前向纪委监委通报上年度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汇总情况、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汇总情况、作出生效刑事判决的汇总情况。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落实保障措施。当前反腐败工作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要推进协同查办案件,在查处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案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和民生领域等专项整治工作中,把纪委监委职能优势与政法机关业务优势、技术优势结合起来,整合审查调查资源,对重要案件采取协同查办、“联合作战”,实现快速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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