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工作方案,经排查,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共有X人,截至X月底,已接收X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及时部署、明确要求。《X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科室人员专题学习和研判,及时向各县(市、区)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并明确提出在转接过程中若遇到实际困难要积极研究解决,本地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不允许发现问题不解决和解决不了不上报,更不能有无故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情况。
2.直面问题、沟通解决。市国资委印制的移交框架协议印发后,我们主动转发至各县(市、区),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对基层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与国资委进行沟通协商,我们建议在街道成立流动人员党支部,统一进行管理。我们多次参加国资委召开的碰头会议,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优先原则问题,我们根据党内规定和工作实际,协商一致确定为:按照常住地、户籍地、个人意愿的优先顺序进行转接;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又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地的情况,成立流动人员党支部,统一管理这部分党员。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收到基层单位反馈问题X余个,有制度依据的按制度进行第一时间解答,没有现成制度依据的研究后都给予了及时指导。
3.加强督促,推进工作。将国有企业党员社会化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党建的重点任务进行推进,通过专项督导,结合党建工作调研,要求地企双方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推动各县(市、区)和街道、社区工作进展。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我们专门制作了党员移交工作进度表,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的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移交工作。
二、存在问题
由于地企双方均存在一些“本位”主义,企业存在快点“甩包袱”的想法,地方存在“畏难”情绪,也想按政策争取更大便利,双方在党费收交标准、网上转交对接、政策落实执行上存在分歧,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目前进度较慢。
1.党费收交标准上存在分歧。部分企业党员执行党费收交规定不严,有的党员多年没交党费或党费收交标准过低,如洛龙区反映部分退休党员回长期拖欠党费,经所在企业多次催促也不缴纳;如X区反映X化工院未按标准收取党费,仅按照X至X元标准收取党员党费。企业不是积极教育党员,纠正偏差,反而协调社区党组织接受现状,认为如果这样,将对以后社区党员党费收缴造成负面影响,增强管理难度。
2.网上转交对接上存在不畅。部分企业反映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发出转接申请后,个别县(市、区)接收不及时,各县(市、区)则提出部分企业移交时党员底数不清、党员基本信息缺失、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最基本的居住地址、电话号码都不能准确填写,导致无法进行人员抽查和核实,希望能核实准确后统一移交。
3.政策落实上执行存在偏差。部分企业在移交党员时片面强调工作进度,不能体谅社区困难,有的社区接收转入党员大大超出原有数量,社区工作人员及活动场地有限,党员管理方面存在很大压力,而有的企业只承认使用权,有的企业直接不提及此项,没有很好落实中央、省委此次移交的相关政策,希望企业能按政策要求同步移交党员活动场地设施。
三、工作建议
1.关于党费收交问题。对于一直拖欠党费的人员,建议企业要做好思想工作,根据中组部党费收交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清查补交;对于党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建议按党内制度予以调整。确属存在实际困难的,可以申请少交或不交,但要按照相关政策依程序进行审批。
2.关于网上转接问题。建议企业与驻地党组织及时做好沟通,分类建好移交台帐,相关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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