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环境法惠民企”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21-08-18 10

 优化环境法惠民企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企业家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这次活动。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刻在心上、抓在手上。这次“优化环境·法惠民企”活动,就是服务发展民营经济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前期,相关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同时也预祝活动圆满成功。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18年以来,XX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一贯立场和“四个重要”的全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全市民营企业数量已突破X万户,从业人数达X多万,并以每年X%的速度增长。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数量X多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X%。全市X家高新技术企业和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达X%以上。这充分表明,民营经济是X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是就业创业的主渠道,是科技创新的主动力,是支撑X发展不可或缺、不容置疑的重要力量。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就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把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做精做优,把解决好民营企业的现实难题做细做实,全力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店小二”和“护航员”。

二、强化服务,搭建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平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局作为法治综合部门,必须把工作拓展到整个法治建设领域。一要以立法支持的“加法”换取民企负担的“减法”。要把征求民营企业意见作为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立法项的必经环节,全面了解利益诉求,并在立法项目安排和制度设计中予以充分考虑,让法治为民企撑腰。二要以依法行政的“决心”换取民企发展的“信心”。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必须及时查处,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企业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对其反馈的合理合法事项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民企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从源头上解决好民营企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三要以主动服务的“热度”换取民企环境的“温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协会,要加强与民营企业协会、中小微企业联合会以及工商联等的联系合作,多开展法律服务项目产品推介、免费法治体检、企业家讲座等这样一些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法律服务。

三、狠抓落实,构建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服务民营经济,一定要注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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