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全面动员和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民生问题攻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大家深入村居、群众和企业,了解民情、听取民意,累计派出干部x万人次,遍访群众x万余户、企业x余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x条,解决问题x条。县“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共收到转办工单x件,按时办复率100%。2020年,全县群众满意度实现“火箭式”提升,居全市第1位。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大家进一步创新遍访方式和服务方法,涌现出不少为民服务的典型事例,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也许大多数事例看起来并不起眼,但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只要我们坚持把群众的身边小事当成大事来办,群众心里自然会有公正的评判。担任总书记后,XX对人民群众的关心有增无减。春节期间,XX还专门拿出时间到北京胡同去转转,当看见群众在解决下水道堵塞问题时,XX关切地问,问题严不严重,解决好了没有。在途中他不仅热情的与群众握手,还随时询问群众水电使用是否正常,交通是否便利,等等。总书记用行动警醒干部:每一位群众柴米油盐的“小事”,都是我们工作的大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今天召开这么高规格的会议,集中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就是体现一种态度和决心,真正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更好地将“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的理念落到实处。
成绩值得肯定,同时也有较多不如人意之处。截至目前,县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共收集民生问题工单x件,市反馈民生问题清单有x项,其中x项已办结,群众表示满意,其他x项已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了整改完成时限。这些问题尚未解决到位,存在着多方面原因,比如有的职责界定不清晰,主体责任单位存在争议;有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有的耗费资金较多,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造成的。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担当,存在层层转办、向下推卸现象,要么把问题简单化地转给被反映问题的单位,要么把问题压给权责不对等的基层单位;有的政策不够公开透明,没有及时消除群众疑惑,对有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也不到位,这一点在企业反映的问题中尤为集中;有的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等共性问题畏难发愁、解决力度不够,群众诉求一直居高不下。
发现问题不解决,比没有发现问题更损害党委政府形象、更影响人民群众信任。群众满怀希望地向党委政府反映诉求、寻求帮助,如果我们不能及时作出回应,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原本的“暖心之举”可能就变成“寒心之事”,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也会随之降低。特别是,一些干部习惯用客套话敷衍群众诉求,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出行动,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只有认认真真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切身的利益维护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这次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安排。近期,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这项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下一步,要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有机衔接,切实发挥更大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拿出更大的决心、更大的诚意、更大的力度,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力推进问题解决。工作中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之所以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存在权责不清等弊病,需要领导干部来强力推动,各县委常委、副县长要按照所承担的职责,主动抓推进、抓督导、抓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中,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办事能力加强监督考察;县委组织部要加强调度、强力督导;县委宣传部要全程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一把手”也要亲自抓,亲力亲为推动问题解决。对市民热线提报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台账,明确县级牵头领导和主办单位,认真督促落实。对于合理诉求,要明确解决方案和时限,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及时解决。对于政策不清楚等方面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解答,确保做到公开透明、深入人心。特别是近两年省市县在“双招双引”、为企业纾难解困等方面推出了不少真金白银的好政策,要借此机会主动向企业讲清楚讲透彻。对于需要多个单位协同解决的复杂问题,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大胆负责、积极协调,同时也要确保科学施策、量力而行。这些问题难度不一,未必都能圆满解决,但是都要尽力而为,用行动赢得群众认可。如果有相关单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问责。我们经常讲“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群众真的有事找你了,一句不归我们管就打发了,这是为民服务的态度吗?要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做到宁可向前一步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档,决不允许在部门的推诿扯皮中耽误了群众的时间。对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影响问题办理的部门,县纪委监委要及时跟进,严肃处理。
另外,省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将于近期印发,将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本民生需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部署一批具体事项。待省市正式部署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进,结合我县实际抓好任务分解落实。
二、持续强化跟踪问效。为推动问题解决到位,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工作督查和外部监督,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一要压实民情书记责任。民情书记是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和问题办理的首接责任人,这一点要进行重申,不断强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以前收集上来还未解决的问题,民情书记都要建立台账,一件一件去督促落实;职能部门要通过市民热线,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民情书记,由民情书记负责向诉求人反馈,搭建充分沟通的桥梁,促使问题解决或解释到位,真正赢得群众认可。二要加强工作督查。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采用暗访抽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于敷衍应付、与群众交流不深入、收集和上传意见建议不走心、遇到问题不担当的民情书记,以及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职能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况严重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作出处理。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广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特色经验;要组织开展舆论监督,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遍访和整改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曝光。
三、注重健全长效机制。要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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