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在此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其目的是通过谈话,提高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使我们每位新任干部把好自己的人生航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新的岗位走正路,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此大家要把握好“三种关系”。
一、正确看待“权利与制度”的关系
XX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如果权力没有制度规定的制约,就可能导致“权力无边”、“权力无常”,最终导致腐败现象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大家要对规章制度有所敬畏,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权力不脱轨、不越界。一要敬畏党纪党规。要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来想问题、办事情。要自觉尊崇党章,党章要求的必须带头做到,党纪禁止的坚决不去触犯。二要敬畏法律法规。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一定要遵循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要自觉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信仰和行为习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要敬畏制度规章。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坚守清廉底线的保障,作为日常工作的标准,作为不可逾越的界线,切实构筑起牢不可破的防线,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正确认识“纪律规矩与自由”的关系
法国思想家卢梭有一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启示我们:自由和纪律规矩是如影随形的,不存在脱离纪律规矩约束的自由。因此,领导干部只有遵守党纪党规,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真正的自由。一方面要清醒认识到党的纪律规矩为领导干部设置了“底线”和“雷区”,领导干部一旦突破了这些“底线”和“雷区”,追求为所欲为的“自由”,私欲的“河流”必然决堤,纪律的“防线”必然瓦解,权利的“红灯”必然亮起,人生的“列车”也必将脱轨,不但会失去党内政治生活的自由,甚至会锒铛入狱,连人身自由都难以得到保证。我市XXX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们在潜意识里认为自由就是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把权力看作工具,把金钱看作目标,忘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职责和使命。这种自由观是扭曲的,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纪律规矩是自由的保障,纪律规矩时刻校正着领导干部的人生轨迹,指明着领导干部的前进方向。领导干部要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才不会产生骄横之气,才不会心存贪腐之念,才不会做出违纪之举,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三、正确处理“干净与担当”的关系
习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正确处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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