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任用工作部署要求,我就本人任前廉政情况对照检查如下:
一、认识体会
学习是永恒的话题。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自身净化思想、强化党性、提升业务,完善自我修身的必修课。作为人民公安我始终严格把握“纪在法前”的内在要求,通过学习党政方针,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规范,不断提高自身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的领会到了党章党规党纪的精神实质。作为一名人民公安,必须忠诚,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为民,时刻牢记,并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当人民公仆,做群众贴心人;必须公正,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奉献,爱岗敬业,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不畏艰险,敢于胜利;必须廉洁,争做“纪在法前”,懂法、守法、执法的表率。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严守法纪底线,带头清正廉洁,用行动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对照检查
作为人民公安,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始终把“纪在法前”的内在要求牢记心中,处处用《党章》对照自己、提醒自己,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虽然自己没有违反廉政自律的情况,但也发现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建设、道德情操等方面有一些不足和表现。
一是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工作中有重业务知识钻研,轻政治理论提升的思想倾向,认为自己只要坚决听党话跟党走就行了,政治理论和政治理论水平再高不如实实在在干点事。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强,提升自我素养的标尺线不高,缺少争先创优的劲头,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精神状态不够振奋,奋斗意识有所弱化。
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消退。总认为自己是人民公安,与群众接触多,群众路线走得好,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自己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消退,缺乏久久为功的任性。
三是工作作风有所放松。总认为,自身是专业人民公安,长期从事公安办案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理论,对公安工作流程、重点环节,轻车熟路,干工作绝对比别人在行,只会比别人好,不会比别人差。有凭经验干工作的情况。
四是进取精神有所减退。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战线长。在公安行业久了,有歇一歇脚的想法,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把一些容易处理的案件安排给他人处理,自己只把握工作总体方向,保证不出差错就行了,满足于现状。对适应新形势新背景下的人民公安工作,深层次的研究和探究精神有所减退。
三、努力方向
正视以上问题,我将以本次调整工作为契机,在接下来的公安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对标施策,见言见行。为此本人也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事项:
1.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固使命担当。始终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新时代人名刑警工作而努力奋斗!
2.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初心不改、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个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把握纪在法前的内在要求”,贯穿到整个工作实践中,自觉遵守党章和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有理想有素质有担当的人民公安。
3.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党性锤炼。始终坚持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刑警高度负责、公正执法的工作精神,端正工作态度,坚持问题导向,把主要精力放在刑警本职工作上,在真干、实干,求实、务实中见成效,不断探究新时代人民公安工作新方法、开创新思路。
4.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人民公安使命,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贡献。
5.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维护人民公安形象。时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挺在前面,把纪律和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