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2021-12-11 10

副县长在全县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年终岁尾,安全形势严峻。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县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刚才,X局长宣读了《关于车用气瓶集中整治的通知》,交警队、交通局分别就各自职能安排了具体工作,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当前我县气瓶安全形势

车用气瓶是一种承压设备,承装介质易燃、易爆,且不断移动、重复充装、操作使用人员不固定和使用环境多变,因此比其他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更为复杂,压力更大,车用气瓶一旦发生气体泄漏或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经统计,全县共有道路运输企业XX家,气瓶数XXXX个,但是市级反馈回来的情况是:只有XXX个气瓶办理了使用登记,占比不足一半,大量车用气瓶未登记、未检验却仍在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县虽然没有发生车用气瓶安全重大事故,但

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在平时的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使用单位未引起高度重视,不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对是否在检验有效期不关心,应急预案形同虚设。二是充装不规范,企业在充装作业时,未依法对车用气瓶进行检查并且做好记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且屡禁不止,运输企业、充装企业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但市场、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执法到位了吗?监管到位了吗?依法处罚到位了吗?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深刻反思。

二、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气瓶安全管理

作为市场主体,无论是运输企业,还是车用气瓶的充装企业,必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基本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气瓶充装人员、检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气瓶要建立档案,统一编码和办理使用登记证。运输企业必须保证年底前所有车用气瓶运输车辆全部依法办理使用登记。

二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制度,所有LNG和CNG车用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全面落实《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严格履行充装检查责任,坚决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

三要建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应当具有的装备,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紧急情况能做到及时处置。

三、增强监管效能,保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高压态势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市场、交警、交通、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车用气瓶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交通局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所辖行业企业管理,车要管好,车用气瓶属于车用危险设备,更要管住、管好,要充分运用《道路运输许可证》年检等手段督促企业把办证、检验全面落实到位。行政审批局要在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过程中,将运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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