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以巡促治的做法成效及经验与启示
2022-04-12 29

市委巡察办以巡促治的做法成效及经验与启示

为全面深化市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持续强化强基固本思想,对基层存在的倾向性、共同性问题进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建设坚强的基层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实现巡察村(社区)高质量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以巡促治,统筹整治共性问题,健全机制制度,实现巡察村(社区)工作“巡察—整改—治理”的全链条延伸和系统化发展,构建县域村(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以巡促治的背景

xx年x月以来,xx探索开展了巡察村(社区)工作,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烦心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巡察中,我们发现很多问题在大部分农村普遍存在,这些问题大多是机制制度性问题,是农村一切问题的源头。为彻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屡改屡犯”“改了又犯”的矛盾,从xx年底开始,xx市委开始探索以巡促治,推动巡察村(社区)工作向深入抓、向根源抓,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性矛盾,实现用机制管人管事,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明确工作目标,引领以巡促治正确方向

开展以巡促治,“巡”是基础,精准发现问题;“促”是保障,发挥督促作用;“治”是目标,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制度完善。全面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重点针对机制制度缺失的问题,通过督促有关部门专题研办,形成务实管用有效的机制制度和管理体系,保证基层治理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执行有力。通过巡察,发现机制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监督,以巡察监督推动制度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治理有效。坚持人民至上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答应、群众满意、群众高兴作为以巡促治的最高标准,让群众从以巡促治中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巡察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根本,统领法治、自治、德治建设,实现综合治理、有效治理。

三、构建工作格局,提供以巡促治有力保障

以巡促治,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党委统领下,以巡察推动为助力,部门负责主管、镇村负责落实。

一是党委统领。以巡促治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以巡促治工作情况汇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视支持分管系统和镇(街道)的以巡促治工作,协调推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将以巡促治工作纳入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年度考核体系,压实各级责任。

二是巡察推动。充分发挥市委巡察工作的政治监督作用,全面督促各单位和各镇(街道)责任的落实,推动以巡促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以巡促治责任分工建议,分类交办;建立完善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分管领导牵头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等机制;巡察督导组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履行以巡促治工作职责,监督各级党委(党组)以巡促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巡察“回头看”等方式,联合纪检、组织部门对以巡促治成果进行评估验收;收集汇总各单位制定的长效机制制度,形成以巡促治制度成果;做好以巡促治的总结、提升、推广。

三是部门主管。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交办的问题治理负主要责任,主要任务是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基层治理制度。根据巡察交办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机制制度,要求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完成本系统内问题的治理。认真做好系统内涉及村(社区)问题的调研、试点、总结、推广等工作,按时按质向巡察办报送相关材料、统计数据;对各镇(街道)落实以巡促治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四是镇村落实。镇(街道)党(工)委担负落实以巡促治的主体责任,村(社区)是以巡促治的主阵地。镇村两级负责以巡促治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治理机制制度落地见效。结合镇(街道)、村(社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主动作为,结合职能部门制定的以巡促治相关制度,抓好在村(社区)的贯彻落实;在巡察推动下,做好以巡促治“抓两头、促中间”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以巡促治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促进各项机制制度更完善、更合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系统治理

根据巡察村(社区)全覆盖发现问题情况,经过梳理分析研判,以巡促治治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财政局和民政局配合,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党建制度运行,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全面提升村(社区)党支部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战斗力,促进村(社区)党支部的高质量发展。

(二)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存在的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集体资产的登记、使用、出租、转让,集体资源的登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配合,通过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使用、集体资产登记及年度清查、项目招投标管理、上级专项资金形成资产的权属管理、三资合同管理等制度,实现农村三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存在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和制约缺失,导致权力滥用,上级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档案馆等部门配合,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用权、加强监督,推动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程序化、制度化、阳光化,确保权力运行科学、规范、透明、公正。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存在的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阵地管理缺位,党员干部群众理想信念不坚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风文明引领不到位等问题,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配合,通过阵地建设、制度完善、理想信念教育、文化活动开展,牢牢掌握党对农村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五)平安乡村建设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农村公共安全机制不健全,农村警务工作、重点人群管理落实不到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等问题。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部门配合,通过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一村一警”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

(六)民生事项办理服务方面。主要针对村(社区)存在的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不佳、便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由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建立基础设施排查处置机制、开展人居环境治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探索成立村级便民理事会,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全面、更充分、更有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五、畅通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运行协同高效

巡察作为贯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各个环节的重要纽带,具有权威性、融合性、深入性特点,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战略作用,要充分发挥巡察的权威,建立协调、交办、汇报、督导、评估等机制,压实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的责任体系。

(一)协调机制。市委办公室为以巡促治的牵头协调单位,负责以巡促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各单位之间的联络对接,牵头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以巡促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以巡促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对以巡促治进行联合督查、验收评估;协调各单位提供及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制度档案、数据报表等;对市委书记交办的事项,协调督查局进行专门督导。

(二)交办机制。市委巡察办制定问题清单和交办台账,分类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问题梳理:对巡察村(社区)全覆盖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制定分类交办台账;分类交办: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按照相关单位工作权限和职责分工,对口分类交办。

(三)汇报机制。市委常委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听取以巡促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办和巡察办根据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以巡促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安排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报告工作完成情况:以巡促治工作完成后,承担工作任务的单位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做以巡促治专题汇报。

(四)督导机制。建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督导组联动督导机制。巡察监督:把以巡促治列入常规巡察内容,采取专项巡察或“回头看”的方式,对以巡促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把以巡促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范围,全程监督;严格问责:对拒不落实工作任务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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