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各村(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
2022-08-19 10

在全市各村(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婚丧礼俗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群众抵制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试点推进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的基础上,拟在全市各村(社区)推进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树立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俭朴的生活方式,切实减轻市民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个镇(街道)要建立和健全“红白理事会”有序运行机制,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实现所属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全覆盖。

三、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各镇(街道)要利用重大节日、活动,在村(社区)全面开展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农民信箱等媒体,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公众微信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红白理事会”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

(二)建章立制(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各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村(社区)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按规定程序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成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文明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

(三)督促检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将对各镇(街道)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各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成立“红白理事会”,新成立的“红白理事会”是否按要求发挥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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