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8-19 38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以高质量人才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贯彻XX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以及*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把**建设成为面向**东**重要人才集聚区和**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厚植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动能。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人才发展的基础更加夯实,具有**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尊才爱才的环境显著改善、人才资源总量显著增加、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分布趋于合理;到2030年,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建成一批高质量人才工作平台,形成面向**东**人才培养、引进、创新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人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凸显;到2035年,全面建成面向**东**人才重要集聚区和**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二、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四)向用人主体授权。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扩大用人主体编制、机构设置、人才评价、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自主权。推进科技、教育等部门人才工作改革,把职能职责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用人单位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全面实行编制使用、教学科研机构设置、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备案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试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允许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开展岗位聘任。推动用人单位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建立科研经费“负面清单制”和“包干制”,健全完善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拨付、考核检查、项目验收制度,对同一科研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

(五)积极为人才松绑。坚决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的传统思维,完善人才管理制度,避免简单套用行政管理的办法管理科研工作和科研人员。综合运用公开竞争、揭榜制、赛马制、悬赏制、定向择优等多种方式,支持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优化市内科技项目、人才计划和职称评审等申报程序,减轻人才报材料、填表格负担,防止科研人员多头申报。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着力解决兼职多、会议多、评审评价活动过多问题。强化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发扬学术民主,破除论资排辈、圈子文化、学阀作风。

(六)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现象,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推行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制度,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行“预聘—长聘”制。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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