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在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22-09-26 16

县纪委书记在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十六届县委首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打磨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多轮巡视形成强烈震慑。在全县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XX关于“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指示要求的具体实际行动,是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通过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情况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对形势认识不清,思想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等等。这些都折射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我们要从多个层面和角度,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这次将组建3个巡察组,同时对总工会、供销联社和民政局开展巡察。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开展,各巡察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落实好本轮巡察工作各项要求。

(一)继续深化政治巡察,抓住着力点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巡察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巡察组不同于干部考察组,也不同于工作组、办案组,具体负责哪些事、不负责哪些事,一定要做到方向明,站位准,真正做到抓大事、抓重点、抓本职。各巡察工作组是代表县委进行政治巡察,必须牢牢站稳这个立场,坚持这个高点,以政治的眼光、政治的思维、政治的策略来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

二要明确政治任务。巡察的对象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这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不管是党的部门也好,政府部门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巡察的都是党组织和党员。我们说巡察要针对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问题,并不是只查具体问题,更不是去干涉业务,是要通过具体人、具体事,把握住这个单位、这个人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督导整改,达到促进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要实现政治效果。我们巡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查找管党治党中的不足和漏洞,督促整改,促进工作。因此,必须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既着眼于加强监督检查,又着眼于促进部门中心工作开展,通过业务工作成绩来体现巡察工作实效。具体工作中,要通过发现和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通过“政治体检”,发现和解决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促进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通过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我们党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深入发现问题,找准切入点

巡察是“政治体检”,必须严格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抓住重点和要害,切实把被巡察单位最重要的“穴位”点准。发现的问题越准,震慑作用就会越大。

一要做好工作储备,找准重点问题。通过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做好问题线索储备。要善于分析问题线索,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以小见大,由表及里,突出根源和重点。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涉及人的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对问题线索要进行系统研判,既要就事论事,还要看一贯表现,要为担当者负责。反映属实的,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进行移交处理。反映失实的,要及时为干部澄清,还干部清白。对诬告陷害的,也要追查到底,打掉不正之风,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

二要做到因地制宜,突出具体问题。单位类型特点各不相同,巡察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除了“三大问题”等共性要求外,也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准确把握不同部门的特殊政策要求。各巡察工作组要主动与被巡察单位对接,了解掌握必要的情况,仔细筛选谈话、走访对象。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把了解机关单位与所属系统结合起来,把走访服务对象与执法对象结合起来,带着线索去调查,带着问题去走访,把具体问题查准、查实。需要强调的是,各巡察工作组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准确把握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政策要求,区分侧重点,制定具体巡察实施方案。

三要采取灵活方法,深挖隐藏问题。我们要知道,很多时候,问题线索不是送过来的,而是需要深挖发现的。比如常说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很多时候都非常隐蔽,如果只做面上的工作,进行例行走访,可能发现不了真实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固定的套路,需要我们具备针对性、机动性、灵活性,必要时,可以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直奔主题,直指要害,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再比如说,在情况了解上,不仅要听被巡察单位的情况汇报,还可以下沉一级,延伸到下属单位去了解情况,通过发现下属单位的问题来反映和推断上级机关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当好县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三)深抓整改规范,把握关键点

巡察的震慑作用,关键看成果运用;巡察的成果运用,关键看整改实效。既要对面上的问题查找根源,又要对发现的新问题如实反馈,督促整改。

一要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巡察工作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定性和评价,是落实巡察工作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基本依据。巡察办、各巡察工作组要本着对县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掌握全面情况,认真梳理,反复推敲,每次巡察后要拿出沉甸甸、有份量、含金量足的巡察报告,为县委研判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二要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每次巡察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原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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