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全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的部署与具体要求,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工作进行动员,领任务,再出发。今天,驻在部门的领导也同大家来了,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欢迎你们,欢迎我们这个大家庭新的成员,更感谢驻在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会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很快就要进驻到位,在新的起点上,必须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履职尽责,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勉。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的决定;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把派驻监督作为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的重要举措作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并指出,“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可以说,在党的最高法规中,明确派驻机构的设置要求,规定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规定驻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各派驻机构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的重大意义。
(一)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落实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XX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发挥专责机关职能作用,当好“探头”,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XX在12月25日、26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讲到,“抓落实来不得花拳绣腿,必须落到实处”,我们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也是要从细处抓、往实处做。
(二)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制约纪律检查工作难题的治本之策。长期以来,派驻机构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体制机制不顺畅,效能体现的不充分。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目的就是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权威性和独立性,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
(三)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态度坚决、意志坚定、措施有力。从信访、巡视巡察和审计等渠道,以及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情况看,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规党纪意识淡薄,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在市直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有作为。
市委对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市委书记xxx同志多次听取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情况汇报,强调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是政治任务,必须按要求改革到位,并主持研究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干部配备、住房保障等具体问题。xxx同志多次跟我讲,对派驻机构的人员要统管到市纪委机关,机构要进驻到被派驻单位,近距离监督能够更好发挥“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置。今天以后,我们就要到被派驻单位办公,将来我会问你们被派驻单位的历史文化特点是什么、权力运行结构是什么、“一把手”的特征是什么、班子成员状况是什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你们监督对象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到心中有数,否则监督就是虚的、空的。同志们去了以后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困难,觉得在三门峡地方小,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这个时候如果觉得真难以适应,早点提出来可以调整岗位。改革只是手段与动力,关键在于效果。市直各有关部门在本轮改革中讲政治、顾大局,在自身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按时划转编制支持改革,帮助解决棘手问题。特别是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许多部门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比如市委、市委办、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腾出办公场所,保障我们派驻能够按时进行,确保了我市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顺利推进。可以说,从最初的工作谋划、方案制定,到今天的人员到岗,每推一步、每个问题的解决都是来之不易的。大家一定要倍加珍惜改革成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市纪委常委会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上,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回馈省委、市委的殷切期盼。
二、要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必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式措施上紧跟中央纪委步伐,以党章、宪法为根本遵循明职能,以强化标本兼治为目标定重点,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探头”“前哨”和“常驻不走的巡视巡察组”。原来我曾经讲过,省里的巡视组到我们某个单位不到两个月,发现了很多问题,而我们派驻纪检组常驻这个单位却发现不了这些问题,所以说我们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都要当“常驻不走的巡视巡察组”,要有这个工作标准。为此,我觉得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准角色定位。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不仅是统一名称、全面派驻,扩大了监督范围,更重要的是领导体制的转型、位置角色的转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理,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市委的《意见》《方案》明确规定,“市纪委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这些规定,准确定位了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紧密型领导关系”,而不是“松散型指导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的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这点务必请同志们明白,派驻纪检组是代表市纪委去监督的,不是对你的同级监督。今天市里相关部门负责的同志也来了,请组织你们的领导班子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认真学一学、悟一悟,对照一下有无差距。
具体讲,改革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较以往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领导体制转型。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对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二是位置角色转换。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监委职能的延伸,代表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责,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三是人员管理转轨。派驻机构干部由市纪委负责管理、选任、考核、奖惩,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但工作经费由财政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按规定是设党委(党组)驻在部门的班子组成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为了方便开展监督,并不意味着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接受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直接领导。
(二)明确职责任务。作为市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的派驻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明确回答了派驻纪检组“干什么”的问题,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应承担的国家监察职能、权限进行明确,这些是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可以这样讲,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市纪委干什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干什么”。要主动对表、照方抓药,心无旁骛抓监督,恪尽职守抓执纪,铁面无私抓问责,把纪委的职责定位在派驻监督中充分发挥出来。
一是日常监督从严。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时刻关注驻在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负责处理信访举报线索,把监督做细做实。要紧盯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切实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定期向市纪委报告。
二是执行纪律从严。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法律为尺子判别行为,着力发现、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有错即纠、违纪即查,使推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过程成为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三是实施问责从严。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的领导弱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该问责的没问责的,市纪委也要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严肃问责。
(三)增强监督实效。这次改革,我们纪检监察组驻在一个部门或者盯着几个部门,专司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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