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常怀敬畏之心,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就《常怀敬畏之心,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这一主题,重点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学习。
首先,我们先一起探讨和了解第一部分内容:
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行动自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呢?为了方便大家更深入理解,通过查阅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资料,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和认识,我谈一下自己的理解,当然这种理解或许不是很全面很准确,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从“党要管党”到“全面从严治党”。
我们党自成立起就把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制定了《纪律》一章。毛泽东同志强调,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党和军队“加强纪律性”,才能实现“革命无不胜”。
1962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按照毛泽东要求,刘少奇在主持召开组织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健全组织部就是说党要管党,就是要建立经常工作。”1963年1月,中共中央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纪要》的批示中指出:“党要管党。党的建设,是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十四大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总纲,指出:“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XX在江苏调研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十九大党章五次出现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总纲部分首次写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并且将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丰富为五项,全面从严治党单列一项。在具体的条文部分,十九大党章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分别阐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和党组的任务时,也都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以其丰富内涵诠释了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党内法规不仅在数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在立规质量和体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建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制度治党”首先体现在建章立制方面。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管党治党责任”,这一明确的要求与职责,推动各级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担负起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拱顶石”,党章是全部党内法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的依据,任何党内法规不得与党章相抵触,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定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体现了“以上率下”的风范。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框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应当遵循的各项原则和规范。《条例》厘定了党内监督的体制机制,对于党内监督的主体、权限和程序进行了安排,构建了党内监督体系,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言行予以监督。
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部规范架起了党内法规的“横梁”,构成下位党内法规的立规指南和框架。
“横梁”之下,立规规范、党的组织、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纪律处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巡视等八个方面的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组成党内法规体系的八根“支柱”。
党章与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相互联系,一脉相承,层层落实、层层推进、层层细化,形成既有原则、又有规则,既有框架、又有底线,既有目标、又有要求,既有传承、又有发展的整体框架,实现对党内生活的全规范、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规范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先后开展5次党内集中教育,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勇气决心,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新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
(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个省部级干部。“打虎”没有休止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到构建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从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从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到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下面让我们看一组数据,从2018年以来公开通报查处中管干部的数据看,2018年查处23名,2019年20名,2020年18名,2021年25名。2022年,“严”的主基调依然没有动摇,截至上半年,已有24名中管干部被查处,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同期最多,每个月平均都有4个,其中在2022年开年的1月份就有7人被查处。2022年上半年不光创下同期打“虎”新纪录,全年更是可能刷新2021年反腐纪录。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的相关数据。
2018年至2021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X件,同比上升X;结案X件,同比上升X;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同比上升X;采取留置措施X人,同比上升X;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X人,同比上升X。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X件,同比增长976%,立案X件,同比增长1379%,结案X件,同比增长140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同比增长1323%。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党清醒认识形势、勇于直面问题的鲜明态度,充分展现了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生机活力的坚定自信,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不懈抓正风肃纪、反对腐败没有休止符的坚强决心。
二、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腐败。我所提到的腐败概念,主要是指权力腐败,即权力使用者违背权力委托者的意愿,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相关个人或组织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引发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行为。在这个概念中,腐败的主体,也就是“谁”实施的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其《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提到“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此一切权力的使用者是导致腐败产生的主体,包括政府官员、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企业经营者,相关团体和组织等等。腐败的客体,也就是腐败侵害了“谁”的利益,权力使用者不廉洁用权影响的是政府公信力和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政治和社会问题。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腐败主体对客体“做了什么”或从中“得到什么”。腐败主体对客体做的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违背权力委托者的意愿,目的在于为相关个人或组织谋求不正当利益。
接下来,我们再先从三个方面认识一下腐败的危害。
第一,腐败动摇执政根基,影响国家兴衰成败。腐败问题是最容易颠覆政权的问题,不抓不管腐败必然祸国殃民。环顾世界历史,由腐败导致政权垮台的案例不胜枚举。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痛心疾首地说过“腐败导致前苏联解体,而前苏联的腐败源于勃列日涅夫时期,是腐败让伟大的俄罗斯人民饱受屈辱。”勃列日涅夫任前苏联总书记时,“带头”腐败,导致前苏联上行下效、腐败病毒迅速传播肆虐,最终苏联迅速被肢解。即便到了当今时代,腐败仍然是很多政治悲剧形成的重要原因。捷克前总统克劳斯由于特赦腐败官员并终止多起腐败诉讼案调查而被迫下台,最终导致了政权动荡;洪都拉斯由于腐败泛滥得不到有效治理,国家局势多年无法平稳;印度由于腐败高发,严重制约了国家治理,引发了不可忽视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美国的政治腐败披上了合法外衣,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接受了来自外部对其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美国竞选从议员到总统,都是一票票投出来的,而往往竞选者为了拉票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谁在竞选当中砸的钱多,谁当选的可能性就越大。作为竞选者来说本身不会有那么多钱去参与竞选,或者说是用自己的权利去选一场,并没有把握的竞选活动,因此筹集政治献金变成为政治大选的首要任务,只有政治献金筹得足够多,才有足够多的经费参加竞选。有很多大的财团和比较富有的个人,往往会给自己支持的竞选者贡献大笔的资金。这样将支持者在顺利当选后对自己是有好处的,比如制定一些有利于他们的政策,消除市场竞争,使得由少数人控制的垄断利益集团可以永续、合法地获取几百倍的暴利。)、旋转门(指的是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比如,被美国媒体冠名“史上最差国务卿”的蓬佩奥卸任后有了新去处——加入华盛顿保守派智库哈德逊研究所。与他相似,不少下台的特朗普政府高官都迅速完成了在各个私营部门的再就业。在前总统特朗普任内,首任国务卿蒂勒森直接从埃克森美孚公司高管位置上“旋转”而来;财政部长姆努钦来自华尔街投资银行高盛集团;国防部长埃斯珀曾是军工企业雷神公司高管。与此同时,美国的各种利益集团无不用尽浑身解数在政府中寻找和安插代言人。据路透社披露,谷歌、脸书、亚马逊等科技巨头都意图在美国政府的“关键职位”上安插自己人。包括上述三家公司在内的7家顶级科技公司2020年共花费超过6500万美元游说美国政府,以应对反垄断审查和监管。 “旋转门”让美国政坛逐渐变成腐败土壤,这也体现在总统赦免权的滥用上,总统赦免权本应为公共利益服务,然而实际上却越来越多地被用于政治利益交换,这“只是另一种腐败途径”。特朗普在任内最后一天发布了一系列有争议的赦免和减刑令。《华尔街日报》说,在这份100多人的名单中,只有18人得到司法部认可,名单中满是政治盟友、家族密友和筹款人等,更不乏一些游说者。这种政府机构与私营部门间的“旋转门”现象,已演变成美国权力关系网中司空见惯的政治生态,折射出金钱与权力日益密切的勾连。)等腐败丑闻频发,导致民众对政党的信任度近几十年来持续下降;巴西的腐败根深蒂固,曾经引发拉美政坛“地震”;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超6亿美元的腐败案件震惊世界,引发国家信任危机;阿根廷由于反腐败不力曾导致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极大影响了政治稳定。斯里兰卡、秘鲁、南非、西班牙、贝宁、哥斯达黎加、加纳、尼日利亚等国家都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据有关统计,2013年至2018年的五年时间里,腐败问题引起了世界上10%的国家政权更迭,其中有20余个国家的领导人因被指控腐败而下台。
第二,腐败导致内部矛盾激化,百姓民不聊生。前些年曾有错误观点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适度”腐败可以促进一些人干事。这本身就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所谓的“适度”腐败,牺牲的恰恰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对腐败开了“适度”的口子,结果必然会使口子越开越大,最终无法收拾。腐败不会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而只是将大量的社会财富从广大的消费者转移给少数垄断者。将大量的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转移给少数腐败分子、特殊利益集团以及利益相关者,使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和损失。与此同时,腐败的间接效应表现在严重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拉大贫富差距,面对这些不公平现象,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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