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集团党委坚持将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对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组织领导,将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建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联动机制,打通惩、改、治的内在联系,堵住治理体系漏洞,补齐治理能力短板,构建起从案件查处、整治到完善制度、整顿作风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工作机制,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
一、强化“一案四查”高质量办案,深化综合效果。一是坚持“一案四查”摸清底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通过查直接责任、查领导责任、查主体监督责任、查制度监管漏洞,找准病因、病灶、病根,抓住案后综合治理的“牛鼻子”,同时,既查表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又查背后的权力和利益交织问题。例如在查处某矿山企业中层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案件中,尽管证据仅表明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但经过走访深入了解基层一线职工、外部合作单位,精准判断其分管领导对该业务领域的“影响”,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最后对该分管领导一并追责问责,并向其所在党委提出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建议。二是创新推行“下案上提、交叉办案、一体推进”办案模式。对职工反应强烈、案情复杂、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由集团纪委提级查办,案件审理、案件质量提级审核把关,集团纪委委员亲自挂帅,直查快办;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由集团纪委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指挥员”“联络员”,抽调各企业、各专业骨干共同参与,交叉办案、克服“熟人社会”人情干扰,不断提高成案率;对函询抽查核实和初核了结、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由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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