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意见
2022-12-14 2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走前头、作表率”目标,为推动“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市党代会确定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意见》等规定精神,结合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机关党建任务,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1.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落实思想建党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党的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局党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高标准严要求把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四好”,即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更加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内监督扎实有效,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用党建工作引领安全监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服务保障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完成好;机关党支部充满活力、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机关党员队伍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党委每年要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学习教育不少于32学时。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分批次组织党员接受教育。落实“专家学者讲理论、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层干部讲业务、党员干部讲心得”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党组每名成员每年至少给机关党员上一次党课;让每名党员干部成为学习主角,以讲领学,增强学习效果。 

4.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机制,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员干部需求,掌握机关思想动态,注重在党员干部生活出现特殊变化情况下和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思想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积极适应新环境新变化,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努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载体和方法。 

5.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共建活动。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以及身边好人好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文明风尚,带头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高尚道德情操、科学精神和健康生活情趣。推进尊法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法治精神,自觉依法办事。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将其列入机关党组织经常性学习教育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 

7.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全局党员干部的最高追求,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党性修养。 

8.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固定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向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通报制度,党组书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基础 

9.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规定,设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全覆盖。严格执行任期换届规定,及时按期换届,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备案。 

1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选配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任期时间满两届的换届时一般不再提名。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建设过硬党支部,依靠党支部引领和带动业务工作。严格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任职审批程序,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在提名前,或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沟通,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拔、选举程序。机关党委书记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强化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抓严抓实党建工作的素质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畅通机关党务干部成长渠道,确保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活力。 

11.加强对党员日常管理激励监督。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