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2-19 9

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和《全面依法治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考核评分操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备案审查工委与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协同配合,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扎实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1.备案工作。一是上报备案方面。按市人大常委会规定,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上报备案。2022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7件,没有漏报、迟报的情况,没有被要求做出说明、整改、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报送备案的文件全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核,得到备案,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二是接收备案方面。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依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人大按照法定时限、格式和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2022年,共收到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件;县监察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目前尚未启动,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确定正式启动时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今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委对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审,并全部予以登记备案。

2.审查工作。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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