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向省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发言提纲
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将**市纪委监委有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纪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共立案182件,同比增长8.3%,结案160件,结案率85.1%(职务犯罪立案8件8人,结案5件,移送检察机关5人,留置3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均实现立案“0突破”,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9件,结案13件,平均立案1.9件;8个乡镇纪委共立案21件,结案21件,平均立案2.6件。
处分158人,其中党纪处分132人、政务处分33人、双重处分7人;处分科级干部33 人(占比20.8%)、“一把手”2人。
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共计69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37人次,占比77%;第二种形态128人次,占比18.4%;第三次形态22人次,占比3.2%;第四种形态10人次,占比1.4%。
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上级交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件,现已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57件问题线索,办结30件,立结案6件,办结率52.6%;*市委巡察移交44件,办结14件,办结率31.8%。
2022年,**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线索管理,紧盯重点难点,通过抓好“四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11件,现已办结160件,其余51件都在线索排查和初步核实中。
一是通过抓挖掘线索“主动”,解决“手中缺粮”问题。加大主动出击力度,围绕社会重点热点和案件高发、易发领域,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深入党政机关、实权部门、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挖掘案件线索。建立管理台账21份,分为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建议了解三个档次进行分类统计,按照关注程度确定办理时限进行督办,全程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全程登记备查,处置及时不拖延。
二是通过抓班子成员“推动”,提升线索成案率。构建重点案件班子成员包案工作机制,对重、难案件,由“一把手”书记督战部署、副书记主抓落实、分管常委具体组织查办。全年召开28次案件分析研判推进会议,提升了问题线索的成案率,确保案件查办依法、依规、有效、顺利开展。
三是通过抓区域协作“联动”,推进办案进度。建立健全**市纪检监察区域协作交叉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多、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完善纪检监察执纪审查人才库,更新会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信息,促进协作区办案人才队伍规范化、制度化、成效化。
四是通过抓审理室与案件室“互动”,提高办案质效。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重点案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高办案质量。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人进驻办案组同步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与审查调查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衔接机制,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同时,组织全委干部主动认真学习《工作规则》《工作规定》以及《审理务实研究》等内容,提高全委干部业务能力。
(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市纪委监委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紧紧围绕监督首责,不松劲、不停步,以“促履职、促提升、促融合”为抓手,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力求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留死角,扛牢抓实监督首责,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1.做实做细,确保日常监督常态化。
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组织全市97个单位和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向全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发放《谈话纪实手册》96册,开展谈心谈话559人(次)。更新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946份。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市政治生态建设“掌上廉政通”测评12次;承接市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2个,制定整改措施75项。受理并协调解决民心网群众反映问题48件,向各单位各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8份。
二是聚焦对党员干部监督。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常规检查、交叉检查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开展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向市委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出具新提拔、调整、考核评优领导干部廉政意见回复82人(次)。
三是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监督。在元旦、春节、清明等时间节点,通过党内监督、媒体监督渠道,下发有关纪律要求、公告7份;在五一、中秋、国庆、中高考等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2次,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160份,作出廉政提醒谈话120次;受理科级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20人(次),发放提醒函11份。
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重新修订并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力争做到监督激励两手抓、两不误。
2.明确目标,力求专项监督具体化。
一是突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16个常态化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941个(次),下发提醒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7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组织全市各单位、部门开展“三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7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制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78个设立食堂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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