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0:2020年全各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编
2023-04-22 46

2020年全国各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8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4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7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83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96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08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23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38

——2020年1月14日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首都北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议题68项,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两批打包修改法规19件,废止法规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6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作出决议决定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2人次,督办议案4项,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1112件,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首都北京作为庆祝活动举办地,受到了最直接最深刻的教育洗礼,收获了最丰硕最深厚的精神财富。庆祝大会首次安排人大代表群体参加群众游行,来自全市16区的200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肩负全国262万各级人大代表重托,行进在民主法治方阵中,意气风发通过天安门,表达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展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自信,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我们以最高标准全力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把庆祝活动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全力以赴为首都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贯通起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制定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议题、首要议程,健全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联动学习制度,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逐项研究落实,使人大工作更好贯彻和体现党的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全市各级人大学习贯彻交流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逐条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

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7月,市委召开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印发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对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部署。常委会党组全面落实市委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扩大备案审查范围,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开门立法”方式方法,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主任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完善“双联系”制度,履职的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各区自觉落实市委要求,16区全部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积极践行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市委要求,协助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加强日常领导和统筹指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77次,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11项,就重要法规向市委专题汇报3次,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研讨和专题学习,结合年度重点议题深入基层调研、检视剖析问题,制定清单逐项整改销账。在全机关大力倡导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提振了干部职工的精气神。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夯实首都治理的法治基础

常委会坚决落实市委交付的立法任务,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聚焦首都治理急需、群众期盼强烈的立法事项,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式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治理。

增强总规实施的制度刚性。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摆在立法计划优先位置,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加快立法步伐,反复调研论证草案中的法律问题,多次请示市委研究。修订后的条例全面体现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新理念新要求,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等制度机制,对遏制新生违建、提高违法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为严格实施总规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提前布局配套法规,对制定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推进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市政府大力推进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制定62项配套措施,使立法执法紧密衔接起来。

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紧跟中央重大改革决策、落实市委重要改革部署,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将党的领导写入具体条文,理顺条块分工、明确定位职权,建立职责清单和准入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群众诉求接办、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机制,固化了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的创新经验,进一步夯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创制性规定了高校院所可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给予完成人,明确了高校院所实施转化、资产评估和收益分配“三个自主决定权”,在负责人尽职免责、转化人才职称评定、政府采购“首台套政策”等方面健全激励保障措施,从制度上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修订后的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和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简化了审批流程,巩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坚持立改废并举,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开展涉农领域立法后评估基础上打包修改法规11件,在法规清理基础上打包修改涉机构改革法规8件,废止法规2件,对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较好地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针对城市治理难点堵点和共建共享突出问题打出立法“组合拳”。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的法定职责和保障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为基层赋能赋权、减负增效。修改后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总量控制、强制分类制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对个人违规投放和企业混装混运加大处罚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从制度层面保障全区域全链条全流程治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痛点、不文明行为中的顽症痼疾精准施策。常委会还对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下好立法先手棋。

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坚持谋划超前一步、行动向前一步,积极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将人大立法资源和力量向调研起草环节延伸,与市政府共同召开立法工作会总结经验、明确要求。针对改革发展急需、利益矛盾复杂的立法项目,先后组建5个专班,实行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同牵头的“双组长制”,抽调精兵强将联合调研起草,构建“扁平化”的沟通机制和“直通车式”的反馈机制,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开门立法”,就健全立法参与机制出台专门规定,完善法规通过后新闻发布制度。在督办议案基础上,就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全部27名市领导率先行动,1.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直接听取24万多市民意见建议。文明行为立法中,吸收代表参加专班调研起草,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直接征求1.1万名代表意见;市委宣传部发起文明行为网上民意调查,140多万人提交问卷、点击量超2200万。这些创新举措拓展了代表和群众参与的深度广度,使涉及千家万户的立法项目都由代表参加、带动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改进工作。

三、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

常委会恪守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组织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财经领域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调整市级预算,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决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调研减税降费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五年规划,建立专题分析机制。与市政府共同召开会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首次通过移动客户端向代表提供预算草案查询服务,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审议城市体检情况报告、开展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监督、督办美丽乡村建设议案,突出规划引领、建管统筹、保护传承利用并举。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监督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管理,推动构建一流国际语言环境。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水平。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污染防治效果,同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现场发放问卷宣传法律知识,推动解决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农村水污染治理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报告,督办有关议案、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在连续多年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基础上,审议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报告,针对移动源治理、扬尘管控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促进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

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城市交通疏堵治乱,采取新立法规及时检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市区两级联动检查的方式,对2018年通过的“两条例一决定”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向代表发放执法检查记录单掌握“身边路边周边”情况,执法检查报告限定配套措施出台时限,有力推动法规实施。聚焦群众家门口医疗健康服务,审议基层健康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就设施网底建设、补齐人才短板等提出建议;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督办医养结合议案,对审议过程进行网络直播,跟踪整改方案落实;紧扣院前医疗急救的公共服务定位,加大议案督办力度,推动市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提升服务水平。聚焦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对刑事审判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监督,首次专题询问检察工作,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众新型案件侦办衔接配合、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推动提升司法质效。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听取法制办公室有关情况报告。修改工作规程,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制度性规程、办法和规定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审查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推动落实。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高度,深刻认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力,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是人大工作主责。通过完善机制程序、拓展代表参与、改进联系方式,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推动代表履职贯穿融入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代表特点和履职需求,聚焦提升代表政治意识、履职能力,精准设计学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突出政治培训,面向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代表,委托市委党校举办示范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代表履职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激发使命感责任感。做实基础培训,依托全国人大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应知应会知识,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细化专题培训,根据议题组织专门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开展“小班制、专题化”培训,了解背景情况、吃透法规政策、掌握专业知识。一年来结合机动车停车、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振兴战略、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等议题举办7期专题培训班,309名代表参加,为高质量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每人相对固定联系4至5名代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优先保障参与议题的代表列席,一年来共有市人大代表180人次列席会议。制定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召开现场会推动落实。目前,全市已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2157个。统筹组织会前集中视察,围绕11个专题掌握工作进展,安排“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同代表座谈交流,共有代表近900人次参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精心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活动。上调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和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标准,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保障。

推动办好代表建议。认真分析代表提出的1112件建议,依法交各承办系统研究办理,确定交通管理、学前教育、农村饮用水安全等11类146件建议由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分类评估代表反复提出的61件建议,同代表逐一沟通,推动37件取得进展,24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市政府明确要求主管领导领衔办理、对74个承办单位进行专题培训,法院和检察院系统采取领导包干负责、纳入目标责任制等方式压实办理责任。目前,办理取得进展或已列入计划的838件、留作参考的248件、26件因涉及中央单位职权已转有关方面研究,公开建议原文1042件、公开答复意见818件。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把握数量和分量、力度和精度、程序和效率的关系,以完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为切入点,通过优化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带动全市人大工作增强整体实效。

完善具体制度机制。健全议事规则,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细化议事流程、改进汇报方式,提升议事效率;狠抓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质量,完善议题报告程序、明确出席列席范围、优化公民旁听流程,对审议意见书规制作出具体规定,邀请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委会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加强整体统筹和督促落实。专项清理涉及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规定,启动修改6件地方性法规,完成18件立法工作规程立改废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组织制度,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优化有关工作机构职能设置,调整妇女、体育、老龄、司法代表小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干部充实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持续推进交流任职,对机关年轻干部增强政治本领组织专题培训。

深化协同联动和交流互鉴。认真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同天津、河北人大加强沟通,重点围绕交通一体化、区域环境治理开展工作协同。深耕协同立法,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三地人大共同立法项目,密切沟通、联合起草,分别提请三地代表大会审议;探索协同监督的机制方法,就水污染防治同天津人大联合检查,就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同天津、河北人大联合调研,组织召开三地人大养老服务监督工作座谈会。促进上下联动,全面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就重要法律问题多次请示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创新成果,按要求认真检查本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建立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就重点议题组织市区人大联动调研检查。开展交流互鉴,向兄弟省区市派出29个调研组、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地人大调研组84批次,交流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市委外事工作安排,参加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深化同国外地方立法机构互访交流,积极宣介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拓展交往面、扩大朋友圈。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阐释。完善新闻报道工作规程,精心组织策划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万名代表下基层等重点报道,增强策划的前瞻性、报道的节奏感和亲和力。积极协调各类媒体,深入挖掘重要法规项目和重点监督议题,讲好履职故事。一年来,中央媒体报道北京人大工作161次,市属媒体报道2000余次。整合常委会新闻宣传平台渠道,统筹规划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改版微信公众号,摄制人大工作专题片。依托首都智力资源优势,同高校共建地方立法和预算监督研究基地。用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平台,主办第六届民主与法治学术交流座谈会。同市委教工委共同建立思政课师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制度,更好发挥思政课师生在国家制度宣传教育中的“种子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担当、认真履职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市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工作的前瞻性不足,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研究和探索还不够,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立法还存在短板,执法检查的刚性约束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还需完善,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制度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督办质量有待提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还未实现全覆盖,网上履职平台建设需要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还需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一年的工作中下力气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首善标准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更加及时有力到位民主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构建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为重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制定大数据条例,修改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进行立项论证;对修改审计条例、招投标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就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业扩大开放、第四次经济普查、乡村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有关议题组织专题询问。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促进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就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推动侨界人才智力资源更好融入首都发展。做好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监督工作,就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

二是着眼超大城市治理,推动完善首都治理体系。以推动健全精治共治法治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为统领,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改实施保密法若干规定;对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修改测绘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制定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在监督城市总规实施的同时专题审议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涉及基层治理重要法规的实施情况。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三是围绕生态城市建设,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按照健全首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审议本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待大会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后,采取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监督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是回应群众关心关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市民群众“七有”要求、“五性”需求,重点就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开展立法监督。制定中医药条例、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对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禁毒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对学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和审议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报告。突出“一老一小”领域监督,审议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长期护理有关情况报告。在督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议案基础上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本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五是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突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机制程序。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和“万名代表下基层”的“开门立法”工作机制,用好高校立法资源。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实现市区人大规范性文件电子化报备审查。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经济形势定期分析研究,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智能化水平。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根据议题任务和履职需求设计安排各类代表培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扎实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修改常委会自身建设相关法规,健全工作具体制度机制。大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教育,完善思政课师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制度,深入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深化人大工作市区联动、区域协同和对外交流交往。

各位代表,美好生活需要奋斗开创,初心使命呼唤责任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力同心、拼搏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2020年1月16日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段春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对天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和工作动力。一年来,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分专题分领域举办7期理论学习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区人大负责同志和机关工作人员770人进行集中轮训,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统领人大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代表培训班、机关干部学习大讲堂等方式,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政治定位、基本内涵、历史使命,以及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重要论述和要求,上好必修课,掌握基本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升华到一个新高度、新视野、新水平。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宣传宣讲,共同交流研讨,带动广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动跟进,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完成立法、监督等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7人次,组织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突出质量效率,提高立法水平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的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是省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40年来的第一次。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在津调研时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作出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回应新时代新要求,明确方向,把握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编制立法规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通过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3件。

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努力提高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按照市委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依法授权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加强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修改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天津港保税区条例、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将法定机构改革纳入法治轨道,为激发各开发区内生动力和活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围绕经济发展新要求,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的制度措施,对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制定了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强化制度约束,落实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作出推进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的决定,强调准确把握天津战略定位,提升城市发展战略格局,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作出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的决定,推动了这些领域的改革发展。

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是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天津的必然要求。常委会把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重点项目,广泛开展民意调查,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使条例制定成为推动全社会树牢文明理念、增强法治意识的过程。这部法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现象,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明确了提倡什么、要求什么、禁止什么,规定了执法主体责任和处理措施,努力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市民文明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高度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医保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覆盖了职工和城乡居民,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于维护参保职工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水资源短缺的实际,修改了节约用水条例,增加和细化了节水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在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方面持续发力。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重要举措,也是京津冀三地人大实施同步立法的第一个项目。这一条例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立法任务。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起,共同构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规范。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及时开展法规清理,打包修改了城乡规划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对8件政府规章和45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落实真监督、真支持的要求,专门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强调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大力度、创新方法、增强实效,充分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威力。一年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开展7次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7项报告,作出3项决议,进行4次专题询问。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听取审议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主动对接大战略、融入大战略、服务大战略,加快“一基地三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互连互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积极探索协同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围绕区域水污染防治、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联合进行了视察调研。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促进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常委会第一时间启动了执法检查。聚焦关注热点和关键环节,通过实地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总结创新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听取审议了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聚力打造“天津智港”。常委会还对中小企业、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要完善政策措施,搞好支持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建立市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确定有专业背景的53名市人大代表参加预算审查。注重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优势和作用,着力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这次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定性定量分析结合,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持续用力,一督到底。强化对绿色生态屏障规划管控建设跟踪监督,要求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了专题询问,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加快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的同时,启动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聚焦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公共环境、文明丧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16个区人大联动检查、13个市级执法部门同步自查,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加大暗查暗访力度,拍摄纪实专题片,以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的精神,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日渐浓厚,一些陈俗陋习得到有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听取审议了养老服务情况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着眼于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对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要稳定就业,扶持创业,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针对医疗急救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就加强急救设施和队伍建设、完善急救服务体系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了有关民族、侨务工作的专项报告,要求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津投资兴业、创新创业。

审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依法秉公用权和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立了与市监委的工作联系机制,对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审议了法院、检察院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推动两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突出主体地位,深化代表工作

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代表工作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

落实“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代表保持面对面、键对键的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注意听取意见建议,协调推动解决问题。制定加强各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编制并发布《人大代表之家基本规范》,推进“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各级代表通过定期接待、走访调研、网上沟通等方式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办理完毕,其中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涉及的11项监督工作已经落实。建立代表建议两次答复和评价机制,把工作落实和实际效果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既看办理过程、更看办理成效,推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代表提出的150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

深化拓展代表履职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多形式、分专题的学习培训。建立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制度,增强同代表沟通交流的及时性、便捷性,更好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常委会指导部分区和基层人大试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并推动在各区人大普遍展开,努力使民心工程得民心、惠民生。深化主任会议成员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机构负责人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五、突出自身建设,推动创新发展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求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工作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着力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和审议方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了审议质量。不断总结探索,努力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使用电子阅文和协同办公系统,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常委会组成人员注重提高工作本领,加强宪法法律等方面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各专门委员会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对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制度要求,大力改进作风,统筹推动调研工作,形成了一批高水平、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努力往实里做、向深里钻,发挥智库作用。改进新闻报道工作,丰富报道内容,拓展方式方法,切实讲好人大故事。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合法诉求。

按照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落实学习计划,搞好组织推动,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注重业务能力建设,在干中学、学中干,促进了工作水平提高。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保障作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任用力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履职尽责有亮点有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重点任务,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正确把握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增强工作整体实效,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合力有待增强;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提升;代表履职培训还不够精准,主体作用有待发挥;干部队伍的本领还不够过硬,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一年,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目标任务,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紧扣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牢记初心使命,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高度自觉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科学思想方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把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坚定制度自信,突出特点优势,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更好发挥根本政治制度的功效。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健全立法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定位、权限和程序,更好发挥人大在选题、起草、审议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准立法方向,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精细、精当、精准立法,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积极推进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修改土地管理条例、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把开门立法精神贯穿全过程,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协同立法领域。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坚持真监督、真支持,遵循依法原则,创新方式方法,使监督更具权威、更有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土壤污染防治、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联合京冀两地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代服务业发展、文旅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困难村结对帮扶、退役军人保障、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的监督。持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化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实际效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工作改进。盯住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统筹安排,细化代表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推进家、站、网和服务中心建设,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发挥代表专业优势,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答复、通报和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机制,抓好跟踪落实,真正兑现答复承诺。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加强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各级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政治荣誉,倍加珍视代表职务,树立人民情怀,维护代表形象,努力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夯实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精心组织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奋斗历程,交流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扎实改进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更多成果转化。突出重点问题,深化理论研究。用好各种载体和平台,加强新闻宣传。增进与各区和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奋斗精神、担当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2020年1月12日在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落实总书记嘱托,聚焦中心保证工作高起点。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重庆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重庆视察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为重庆发展导航定向,这是新时代我市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助力我市脱贫攻坚、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等重点工作,为将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作出不懈努力。严格落实河长制,有序推进梁滩河综合整治。对口帮扶的丰都县三建乡脱贫成效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确保人大工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就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83次。深入落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强化思想引领,对标对表保证工作高站位。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举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和理论研讨会,努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研究把关每一件法规草案,统筹谋划每一个监督事项,定期听取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改革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

狠抓主题教育,力求实效保证工作高水平。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进园区车间、校园社区、田间地头,紧扣水污染防治、“放管服”改革、职业教育发展、生活污水处理、依法治市等工作开展深度调研,提出对策建议115条,形成的调研报告既聚焦发展的重点难点,又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相关问题逐步解决。认真对照检视问题,党组班子成员共查找出理论学习、干事担当等方面的问题53项。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56条,精准到位狠抓落实,人大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努力立良法保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筑牢地方治理的制度基石。一年来,制定法规4件、修订6件、作出法规性决定6件,审查批准单行条例3件。

着眼开放创新,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自贸区管理体制、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营商环境等作出规定,鼓励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努力推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突出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等方面规范,专章规定农田宜机化改造,改善我市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基础条件,推进农业现代化。修订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厘清管理层级和职责,着力破解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难题。落实优化服务等要求,作出修改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件法规的决定,取消有关证明事项。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废止盐业管理条例、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受全国人大委托,对外商投资法等19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建议290多条。

着眼民生改善,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的眼前事、身边事,十年前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启动修订工作后,多次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对收集到的3000多条建议逐条研究、充分吸纳。经过四次审议通过的条例,进一步加强业主自治,明确各有关行政机关职责,细化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行为清单,对群众特别关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小区车库车位对外出售等事项予以规范,切实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为使小区成为居民安心舒适的生活家园提供法治保障。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备受社会关注,历经四次审议才获通过。条例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天然气经营企业服务规范,取消用气初装费,明确规定通气验收不得收费,禁止擅自停气,着力保障用户权益。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完善治理宗教商业化等问题的规定。对接上位法修改,适应我市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作出修改司法鉴定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审查批准彭水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旅游条例和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

着眼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对在湿地内从事生态旅游、调查观测、科普教育等活动进行规范,对重要湿地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加以保护,最大程度发挥湿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作出野生动物保护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并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野外放生等事项明确规范,为更好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完善绿地率指标设定、立体绿化建设、绿化补偿、绿地地下空间开发等规定,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全面提升,让重庆山水之城特色充分彰显。修订节约能源条例,从节约能源规划、健全工作体系、规范用能行为、强化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修正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为建好管好长江防护林、保障三峡工程长治久安及三峡库区生态安全提供制度支撑。抓住长江保护法立法契机,组织力量提前深入调研,提出的关于三峡库区保护、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建议,被该法草案充分吸纳。

着眼提高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确定立法选题,精心组织法案起草,严格把关法案审议。制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实施方案,确定了55个重点项目,推动法治和德治在我市地方治理体系中相得益彰。委托第三方开展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一大批专家学者、人大工作者历时一年,深入分析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全面检视我市立法工作得失,探究地方性法规结构特征和发展规律,明确了完善我市法规结构、编制立法计划和调整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的思路,这对我市地方立法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具体落实到依法治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适时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全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开门立法,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每件法规草案都注重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对收集到的每条建议都认真研究,努力使法规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认同、反映群众意愿。

三、坚持正确有效推进,努力强监督促发展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各方面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1项工作评议、6项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3项工作报告,受理群众信访6198件次。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市与区县人大联动,结合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走访民营企业,倾听呼声,及时将企业反映集中的消除市场隐性壁垒、根治多头监管执法、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等意见建议交政府研究处理,督促政府边接受评议边进行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工作评议,推动政府全面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清理规范性文件、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解决了部分民企无法平等参与投标、合法债权无法及时兑现、部分中介机构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促进市政府成立专门协调机构,我市营商环境日益优化。制定国有资产监督暂行办法和五年规划,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管住管好用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听取审议关于人才强市工作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就业促进法律责任。在2018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听取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加强对财政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执行、重点财政支出、减税降费、绩效管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的监督,推动政府加强重大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市与区县人大联动,扎实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参与,对市级部门重点项目预算实行公开评审监督,推动政府从源头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更好保障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听取审议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在精准上下功夫,确保脱贫成效经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关注农业农村发展,开展农村“三变”改革专题调研,组织渔业发展情况视察。听取审议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突出问题解决和重点领域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聚焦民生事项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实事求是调整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指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听取审议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医保监管力度,推进医保制度落地落实。开展职业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探索职业教育改革,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主任会议听取城市管线条例、大足石刻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实施情况汇报,评估实施效果,确保法规执行的刚性。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法院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司法执法联动机制,着力化解环境纠纷,为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检察院强化职责,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公益司法保护作用。开展公安基层所队规范化建设、监狱管理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73件,督促纠正政府性融资资金管理监督等16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

四、坚持依法规范,做实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

决定权行使在规范中稳步前行。落实市委坚持立法与规划同步的要求,作出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强化刚性约束,规定市政府应高起点规划广阳岛片区,在批准和调整总体规划时,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定期报告决定执行情况,为打造好“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提供法治保障。作出关于重庆高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打造高新区升级版。依法对环境保护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等作出决定。根据上位法,对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出决定,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换届时间与区县、乡镇同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就严格债券发行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依法查处变相举债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加强“两江四岸”规划管理有关情况等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报告。

任免权行使在探索中完善发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3人次。落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出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6名任命人员从履行法定职责、履行任前表态发言情况、办理代表建议等六个方面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告市委。全面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增强了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45人次。

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市人大常委会努力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

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深化落实“两联一述”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代表活动398次,市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4000余次,267名市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7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共接待基层代表91人次,并将收集到的118件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了相关工作。支持市代表分片区联动开展活动,协同推进区域协调合作,促进一些跨区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124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对81家承办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推行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制度,代表建议办理持续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2019年承办单位作出承诺事项449项,已落实369项,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领导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了关于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和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等31件建议,一批民生实事得到落实。网上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建议及答复函1009件。

服务保障和履职激励约束不断强化。坚持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共培训市代表1300多人次,代表法治意识、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批基层代表、代表建议、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扬。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制定加强市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81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156人次,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重庆团代表共提出议案5件、建议178件,有关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落实、加快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等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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