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根据《XX市2023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X〔2023〕X号)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全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治理、背街小巷提质等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管理常态长效,符合测评要求。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为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重点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社区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医院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学校周边等“六周边”,以及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内容
1.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对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以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加强上下联动,对夜间占道扰民的排档摊点进行整治。XX区、XX区、XX医药高新区(XX区)的街道全面实施“党建引领街网融合”,定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并在媒体公布排名。加大对“六周边”区域整治力度,重点确保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户不出摊经营、摊位整洁卫生,规范已设定的自产自销区,依法整治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临时市场、马路市场等。(责任单位:市容处、各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