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斗争精神”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发扬于中国共产党理论发展和奋斗实践。发扬斗争精神,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克难制胜的力量源泉和重要法宝。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要坚持敢于斗争。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他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们党依靠斗争创造历史,更要依靠斗争赢得未来。”他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与此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把“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列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一,充分说明了新时代新征程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性。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蕴含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发扬斗争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守正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是适应无产阶级斗争需要而产生,又在斗争实践中不断向前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彻底的革命性和斗争性,发扬斗争精神是其鲜明的理论品格。中国共产党发扬斗争精神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在党和人民事业推进中不断创新、完善马克思主义的斗争理念和斗争方法。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存在辩证关系的理论蕴含着斗争意识产生的必然性和斗争精神的重要性。斗争精神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它以客观规律和现实条件为基础,反映着社会存在的某些形式、内容和变化,又能够随着社会形态的转化和发展而不断向更高的意识形态阶段演进。同时,斗争精神作为变革性的社会意识,满足了被变革社会的需要,具有产生的必然性。斗争精神不仅依存于社会物质发展程度,而且反映了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性的社会意识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创造性。斗争精神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高级形态,已经不仅仅是人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它完成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思想的飞跃,它一产生就明确指向亟待变革的社会现实,有着鲜明的目的性。我们应当充分肯定精神活动在人们改造客观世界进程中的能动作用。作为指引人们打碎旧秩序的精神力量,斗争精神在社会文明的改革量变和革命质变过程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引导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斗争实践,改造旧世界。所以,在社会文明的物质和实践满足变革要求时,需要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变革的实现,这是斗争精神作为革命性意识的价值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局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号召发扬斗争精神,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意识层面树立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观念,切实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意志和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保障。
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运动发展规律,强调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对立统一的,斗争关系普遍存在于矛盾的双方。马克思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可见,辩证运动不是简单的量的积累,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促成了自然运动和社会发展,两方面关系缺一不可。如果只有统一而没有斗争,那么矛盾在量和质上都无法得到相对解决,事物就进入绝对静止状态。斗争是辩证运动的必备条件,只有坚持斗争精神,通过不断斗争才能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从社会历史角度来看,造成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抗的直接原因是无产阶级的贫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必然结果,“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这种矛盾关系的解决必然要通过斗争才能完成。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观强调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既有主要矛盾又有次要矛盾,这就决定了斗争的方向和过程具有复杂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发扬斗争精神不是教条的、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根据事物具体发展状况、事物内部矛盾的变化开展适时的、科学的斗争。同时,矛盾的普遍存在又决定了斗争是长期的,必须在纷繁复杂的矛盾变化中寻找到科学有效的斗争方法。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新时代新征程,我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十分复杂,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在斗争本领的提升和斗争方法的创新上狠下功夫,冷静分析、科学研判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中不断化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