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决定》一共15部分60条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几乎涵盖各个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国资国企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切实增强抓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排,今天给国资系统的领导干部职工做一次专题辅导,主要围绕**全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安排部署、如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要求,贯彻分类改革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
**全会决议指出,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全会明确了国有资本重点投资的领域主要有三个: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如芯片等关键领域。这些重点布局领域大多属于非竞争性领域。在这些重要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而在竞争性领域,应全面推行市场化改革,贯彻竞争中性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和透明化管理,特别是取消财政补贴,使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公平竞争。通过分类改革原则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就能够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之际将不再是“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简单对立,而是可以实现“国民共进”,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国有经济战略使命功能、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的重要途径,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明晰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推动国有经济更多投向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科技进步、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有利于强化国有经济核心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把有限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和擅长领域上,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促进充分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市场化流动,有利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坚持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确保国有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二是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动态发布指引目录,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增强指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适时开展效果评估。三是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管理,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厘清国有企业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引导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四是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充分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市场化流动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五是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二)深化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全会明确提出,自然垄断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投入部门,国有资本应占据主导地位,但自然垄断行业可分为两部分: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根据分类改革原则,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垄断环节应独立运营,国有资本保持支配地位,这是主业中的核心部分。而在垄断行业的产业链中,下游应为竞争性环节,需进行市场化改革,应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深化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要坚持该垄断的要监管有效,该竞争的要放开、竞争有序,尊重行业特点和市场规律,区分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分类改革,科学施策。对于重点行业自然垄断环节,要统筹推进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推动重点行业自然垄断环节在国家监管下独立运营。要推动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与竞争性环节业务分离,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对自然垄断环节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要有效规范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的经营范围,建立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履行使命功能的评价制度。要明确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范围和重点,加强与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国资监管的贯通协同。对于重点行业竞争性环节要进一步放开,稳步推进行政职能与竞争性业务剥离,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三)完善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全会指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既然国有企业类型不同,其功能也各不相同,就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来考核所有企业。国有企业有多种功能和多元目标,包括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承载主体、弥补市场失灵、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在国际竞争中体现国家意志、追求市场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等。以上目标尽管都是重要的,但事实上单一企业难以同时实现和承担以上所有功能,需要有不同类型的企业相互配合来实现以上众多目标。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夯实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决策基础。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健全监管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