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在省纪委监委有力指导下,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一体贯通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锚定“争一流”方向,系统构建监督体系
市纪委监委制订出台《关于同题共答综合施策高质量监督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若干措施》,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有力护航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做到生态一体联创。加强市委统一领导,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工程,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与政治监督、深化改革、制度保障、作风建设等联动机制,确保政策一致、工作耦合、整体推进。
二是健全闭环治理体系,做到任务一体共推。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市县乡专责监督力量一体融合,构建“监督发现问题、部门跟进解决”闭环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边到底。贯通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优化纪巡审联动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营商环境建设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汇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无感监测体系,做到数智一体贯通。用好城市数智化转型成果,全面加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突出“无感监测”和“有感服务”相统一,建立数据供给、以案建模机制,将海量数据整合成严密监督网,提高发现问题的灵敏度、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二、坚持“清单化”破题,精准聚焦监督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