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关于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12-08 10

区委关于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区按照省市关于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的要求,在“三分类三分级”的基础上,我区全面摸排、认真核查,确定了3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集中整顿对象,其中:村党组织17个,占农村党组织总数的10.43%;社区党组织3个,占社区党组织总数的8.33%;机关4个,非公企业6个,学校和医院各1个,社会组织2个,所占比例均分别达到5%以上。目前,全部软弱涣散党组织均针对问题完成整顿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有力”

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区委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由区群教办(区委组织部)具体统筹实施。全区各级党(工)委高度重视,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整顿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强力推进整顿提高工作。

二是实行包保制度。按照与分管工作相近的原则,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党组织,由全区16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挂帅督导,指导、督促开展整治工作。同时,每一个后进党组织均确定1个联系部门、1名“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做到“多管齐治”,确保整顿力度。对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后进不“销号”,包保领导不得撤离,确保整顿一个、转化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全程督导,在关键环节、重要步骤上从严把关,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实行严格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区委群教办(组织部)已开展4次专项督查,对3个工作推进缓慢的党组织进行了通报。

二、分类指导实施,确保整顿“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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