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强工兴产、优城兴业、全面追赶”发展思路和“两个加快”战略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精准施策,以开展城乡环境大提升年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市容乱象治理力度,持续开展重点难点攻坚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持续向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思想引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为龙头引领全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夯实政治理论基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学习1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建引领,以“忠、精、匠、廉”为导向,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城管人”到“综合执法人”转变,当好城市管理的守护人、追梦人、创业人。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巩固提升“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节前廉洁提醒4次,不定期开展日常督查14次,印发工作通报8期,停职停薪处理1人次,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活动,进一步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扛牢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行业领域思想形势,把准意识形态新动向,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风险研判处置,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作用。
(二)健全机制,城市管理更加高效。一是健全“一体化”指挥体系。根据城市综合管理需要,组建成立了县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部署城市运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厘清部门职责,凝聚管理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在综合协调、管理监督和决策部署方面的作用,城市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得到有效强化。二是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市容秩序、环卫作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把环卫、秩序划分为335个网格区域,确定环卫管理、秩序管控、日常监督“三条主线”,实行“定段、定岗、定员、定责”工作模式,推动网格管理全覆盖,加速形成网格广覆盖、要素全融合、效能大提升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三是健全“智慧化”联动体系。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依托巴中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协同机制,年均通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协调处理各类事(部)件10万余件,问题采集、交办、整改全链条闭环机制初步形成。
(三)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显著提高。一是综合整治街面秩序。以开展城乡环境大提升年行动为着力点,组织开展人行横道、公共广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5000余份,规范共享电单车及摩托车15000余辆次,劝离游商游贩11500余人次,规范占道经营、骑门摊点10000余次,街面秩序不断规范。二是专项治理广告招牌。以净化城市视觉环境为导向,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助力城市形象提升。累计清除“牛皮癣”小广告9000余张,清理乱挂乱拉横幅广告600余处,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及破损广告牌800余处,清除违规设置LED灯箱150余个,规范广告牌设置120余处,全面拆除城市路灯道旗广告,城市“视觉空间”不断净化。三是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组建洒水降尘和餐饮油烟治理2个工作专班,全面摸排城区餐饮企业(个体)油烟排放情况,加大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场纠正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不规范620余次,依法取缔夜市烧烤店外炉灶18处,排查整改室外散煤燃烧11处。加大机扫除尘降尘作业力度,每天对重点核心区域进行7次洒水、喷雾降尘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等执法监管,严控城区扬尘污染,全过程严管大气污染行为。四是规范共享电单车管理。根据《x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x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参与考核,按季度考核运营企业服务质量,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备案投放配额总量,规范运营企业运营行为,并严格督促运营企业启用“电子围栏”“定点取还”等科技手段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同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街道社区、运营企业开展安全骑行宣教活动,发放安全出行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受众人数4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