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深改委第*次会议要求,安排部署我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集体林改再出发。下面我就推动我省深化集体林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针对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的状况,在全国率先谋划实施了集体林改,提出“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著名的“林改四问”。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三明考察时指出,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这为深化集体林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12月19日,副总理出席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三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4月3日,出台了《*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确立了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5月24日,省总林长联合签发了《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8月28日,全省林长制大会上,安排部署了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四是党的**全会全面部署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五是省委十二届八次会议安排改革工作。提出:“要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聚焦任务,全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地
上半年我们对各市和试点县推进改革情况进行了调度,各市、县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都很重视,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围绕《实施方案》八项改革任务23项具体改革举措和五项保障措施,建立市县主要领导联系县、乡机制,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改革任务。二是积极摸清底数情况。摸清三调数据公布后的集体林地、村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及股权量化情况、家庭承包林地情况、家庭承包剩余承包期不足10年延包等情况。*等6个市出台了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各地积极出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集体林地林权发证、林业规模经营、百场带千村等深化改革行动计划和实施细则保障改革。四是积极发挥总林长令作用。省级总林长联合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全省11个市117个县全部出台总林长令推进改革,市级林长制办公室作用发挥明显。五是积极细化任务目标。各地主动对照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进度,对2025年前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进行安排,对持续推进的改革任务进行部署。六是积极开展试点先行。*、*、长治3个先行市和乡宁、阳高、原平等27个试点县明确2024—2025年度重点工作,努力按照梳理出的“十大行动”“九大机制”102条实施路径有序推进,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示范、出经验引领改革。
为全面如期实现《实施方案》确定的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各市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回答好“山要怎么分”的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林权类不动产颁证工作。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各市县要扎实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定期”更新颁证工作,维护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这一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坚决杜绝在承包期内,发包方随意收回承包林地、以村民会议决定强行要求承包方交回承包林地等现象发生。对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对已经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及时变更地类,调整承包经营合同,县林业局要集中组织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将各类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收益权证均发放到农户手上。临汾市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率先发出第一本林地经营收益权证书,填补了我省集体林地经营的农户没有权证的历史。孝义市已完成2个乡镇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发放林权证书108本,面积2455.85亩。6月28日,*市发出*市第一本林权不动产证书。7月12日,*县举行林权不动产证书首发仪式。
二是依法保障涉林农民权益。对集体林地承包期届满的要积极开展延包试点,但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在10年以内且符合延包条件的,可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但延包期限按照物权法不得超过70年。对进城落户有合法林地的农民,在保障合法林地权益基础上,要积极鼓励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用好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规范使用由国家林草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3),鼓励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
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和信息共享的通知》《关于全面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8月28日,*县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部署会,县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压实到乡镇和部门。9月6日,*县自然资源局赴*镇召开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协调推进会。9月19日,*市规资局出台《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市规资局出台《*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9月30日,*县举行林权不动产证书首发仪式。各市县要相互借鉴,主动作为,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全省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二)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回答好“树要怎么砍”的问题
一是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支持各市县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可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市县两级要积极启动森林抚育项目,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
二是科学合理采伐林木。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集体和个人的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市县政府要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额(目前我省192万方指标,只用了62万方,这是一产五个指标之一),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