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在党的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因为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新时代,我们党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推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中央决定,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我们把集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13年来引领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2012年12月,审议通过的八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这八个维度,从改进调查研究到精简会议活动等八个方面构建系统规范,构建起一套系统规范。这八项规定紧密围绕工作作风和联系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例如,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明确要求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多同群众座谈、多解剖典型,并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杜绝形式主义。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要做哪些工作
1、狠抓组织领导,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到人、执行有力
组织领导是落实的基石,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就会成为一纸空谈。真正抓好廉政建设,推动落实落地,必须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构建清晰的责任链条,让每一项廉政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细化分解廉政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对接、有人落实。
二要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把廉政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对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廉政建设需要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队伍。要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防止“灯下黑”,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2、狠抓制度建设,推动廉政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制度是廉政建设的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才能确保落实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要完善制度体系。围绕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
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制度宣传解读,提高干部群众对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三要推动制度创新。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制度创新,使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管用有效。
3、狠抓重点整治,打出纠正“四风”主动权、组合拳
“四风”问题是廉政建设的顽疾,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一要精准发力。
一要精准发力。针对“四风”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要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比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重点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现象;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要重点整治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
而要形成合力。纠正“四风”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四风”整治工作。
三要常抓不懈。“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四风”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
4、狠抓作风建设,构建抵制“四风”的堤坝、藩篱
作风建设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抵制“四风”具有重要作用。一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要弘扬先进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通过文化熏陶、感染干部群众,使其自觉抵制“四风”侵蚀。
三要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作风创建活动。比如,举办廉政文化展览、开展廉政主题演讲比赛等,让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5、狠抓工作督促检查,提高作风建设执行力、有效率
督促检查是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
一要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督查机制,明确督查内容、方式、频次等要求。通过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要强化结果运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把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