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2025-06-13 0

县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快,一大批国企改制,民营企业不断涌现,企业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和潜在矛盾开始升温。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本院对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展开调研,以期为妥善化解劳资矛盾找出有益途径。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我县劳动关系市场化的特征已基本形成,劳动关系市场化特征日趋明显,劳动关系矛盾开始升温。

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职工工资偏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近年来我县通过产业改革、招商引资等措施,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广大职工的工资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在部分民营企业中职工工资水平长期被压低。许多民营企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一些企业甚至变相将工人工资压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下。即便如此低的工资收入,广大农民工也难以得到保障,我县大部分加工、商贸等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较低,如我县加工业业职工平均工资仅1000余元。流通企业的职工在经营淡季时,每月只有800元的底薪,加提成每月不到1500元,有的甚至比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二、劳动者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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