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领域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坚持法治化、市场化方向,坚持改革创新、久久为功。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主体依法履责意识不断增强,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诉求稳中有降,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得到有效满足,首都物业服务质量显着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1.健全物业管理综合调度机制。建立市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调度机制,统筹调度物业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区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委、市政务和数据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2.实现社区、物业深度融合。推动社区党组织与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每年打造推出10个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企融合”市级范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物业企业、产权单位、业主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依托各类议事平台开展常态化协商议事,共同解决好居民的物业诉求。(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物管会)的领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党组织的日常指导,有序推进业委会(物管会)成立、换届工作,有力推动业委会(物管会)发挥作用。推进社区(村)党组织与业委会(物管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委员。(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充分发挥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作用。坚持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发挥各级行业党委作用,打造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品牌;引导推动全市物业企业加入市区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调解矛盾纠纷,探索依据协会团体标准试点开展物业企业分级评价;持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和“美好家园”选树;会同律师协会探索建立住宅物业责任律师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各区政府)
(二)坚持法治化,持续优化完善制度体系
5.厘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主体责任。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的各方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方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深入推进各行政部门执法进小区,持续加大对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实行消防“履责不罚”柔性执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
6.赋能物管会发挥更大作用。制定物管会更好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加大街道(乡镇)、社区(村)对物管会的支持力度;开展物管会运行情况评价,助推物管会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