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与年度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直接挂钩。
三、考核内容
聚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重点考核以下方面内容:
(一)政治建设方面
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包括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频次、内容和效果,"第一议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考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和成效;考核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等;考核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效果,包括会前准备、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措施等。
(二)党的领导方面
重点考核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情况,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程序和效果,落实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前置程序的情况;考核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包括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机制的建立、运行和效果。
(三)组织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