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2026年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6-06-17 0

在全区2026年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安排部署2026年巡察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刚才,区委巡察办通报了有关情况,做了工作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起巡察工作政治担当

 

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要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上见实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制度遵循。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必须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三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准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持续向善向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二)清醒把握当前巡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我区巡察工作实际看,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一是政治监督还不够精准,个别巡察组对政治巡察内涵把握不够准确,存在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监督、以一般性工作问题代替政治偏差的现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不够深入,发现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能力不足,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全覆盖质量还不够高,虽然形式上实现了巡察全覆盖,但个别轮次存在“赶进度”“凑数量”现象,对村(社区)巡察还存在“走过场”问题,对下属单位、二级机构的延伸巡察不够彻底,对“一把手”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存在监督盲区和死角。三是整改和成果运用还不够到位,个别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过关”心态和敷衍应付现象,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机制不完善,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应尚未充分释放。四是巡察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个别巡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与新时代巡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存在“不敢巡”“不会巡”“不愿巡”的问题,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我们必须清醒认识这些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工作是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区委要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支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如实反映情况,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审计机关、信访部门等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在人员抽调、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等方面提供支持,构建“巡纪贯通”“巡审联动”“巡组协同”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三是强化纪律执行,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被巡察党组织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不得隐瞒问题、不得干扰巡察、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二、聚焦监督重点,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提升巡察工作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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