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的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局党委书记的身份,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给大家讲一堂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专题党课。参加今天党课的,有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还有专门邀请的青年干部代表。把青年干部请进来,是有意为之——政绩观是从政的“总开关”,这个问题越早想清楚、越早树牢,对一个人的从政生涯就越有益。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明确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强调,“‘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这句话,对我们税务系统同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税务工作直接关系国家财政收入,关系营商环境优化,关系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政绩观出偏差,危害尤为直接。
今天的党课,我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以正反典型为镜鉴,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力量;第二,直面我局政绩观方面存在的个别和共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第三,结合工作实际,讲清楚我们该如何更好地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以正反典型为镜,深刻领悟政绩观的精神力量与警示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正面典型要找准,经得起检验;反面典型要区分不同层面和类别,梳理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警示作用。正面典型是我们的精神坐标,反面典型是我们的警示之镜,二者缺一不可。
(一)正面典型:精神的力量穿越时空
我们党历史上涌现出许多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光辉典范,焦裕禄、谷文昌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位,他们的精神至今仍是我们从政做人的标杆。
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的时间只有短短一年零四个月,却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丰碑。兰考当年内涝、风沙、盐碱“三害”肆虐,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焦裕禄来了之后,没有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而是拖着被肝癌折磨的身体,走遍了全县120多个大队,在风雪中、在沙丘上,蹲下来亲手挖土、亲身试验。他去世时,留给家人的只有一件打了补丁的旧外套,留给兰考的,是一套治理“三害”的科学方案,是一批经他亲手培育的泡桐树苗,是一种历久弥新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到焦裕禄,称他“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句话,正是对正确政绩观最质朴也最深刻的诠释——政绩不是为自己立的,是为人民创的。
谷文昌同志在福建东山工作14年,带领干部群众植树造林、治理风沙,把一个“风沙之害甲于全省”的荒凉海岛,变成了郁郁葱葱的绿色宝岛。他离开东山之后,每逢清明,当地百姓在祭扫祖先之后,还要专门祭扫谷文昌的陵墓,称他为“谷公”。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10月赴福建考察时,专程到谷文昌纪念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谷文昌有一句话令人动容:他说,“不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那是什么共产党员!”正是这样的精神境界,让他甘愿种下别人乘凉的树,甘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而不是急于在任期内留下“看得见”的显绩。
这两位同志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我能从这份工作中得到什么”,而是始终在想“我能为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做什么”。这,就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对照我们税务工作,这种精神的现实意义在于:税收征管是否公平公正,纳税服务是否真诚高效,营商环境是否持续优化,不能只看数字好不好看、报表好不好写,要看纳税人是否真正满意,要看市场主体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反面典型:沉痛的教训振聋发聩
正面典型告诉我们政绩观应该是什么样的,反面典型则用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政绩观一旦出偏差会走向何处。税务系统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警示。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原司长杨江龙,2024年4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作为税务系统人事管理的核心岗位,他本应是公正用人、激励担当的守护者,却把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这一案件深刻揭示了一个规律:政绩观出偏差,往往首先体现在权力观的扭曲上。当一个人把手中的权力当成私产,把岗位当成资本,政绩观就已经从根子上烂掉了。
江苏省扬中市税务局原局长王金龙,在2009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减税、税款征收等方面提供帮助,累计受贿高达2058.4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被“双开”。这个案例触目惊心。税款征收本是依法履职,税收政策本是国家制度,他却把这些变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纳税人缴的是国家的税,他收的是自己的贿。政绩观的偏差,在这里演变成了对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的双重背叛。
广东省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2023年12月接受审查调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蒙启华,2024年5月接受审查调查。这些案例,都发生在税务系统的领导岗位上,都是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政绩观偏差、党性修养缺失的共同根源。
山东省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原副调研员田连达的案例,更值得我们深思。他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税务稽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对抗组织审查。稽查本是税务系统维护税法权威的重要手段,却被他变成了“权力变现”的工具。他的案例警示我们:越是处于执法关键岗位的干部,越要把政绩观的防线筑得更高、更牢。
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的轨迹:从政绩观偏差,到权力观扭曲,再到利益观异化,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他们都曾有过光鲜的职业生涯,都曾有机会在税务工作中创造真正的政绩,却因为政绩观出了问题,最终把自己的政治生命、个人前途、家庭幸福全部葬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旦这个根本问题出了偏差,其他一切都会随之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