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让我深深地感到,加强履职监督既是《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赋予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也是派驻机构融入部门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没有对驻在部门核心业务的有效参与,就难以实现对驻在部门的有效监督。通过加强履职监督,积极融入部门重要工作,才能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与部门工作“两张皮、空对空”的问题。二是开展履职监督不能照本宣科、照搬照套,必须量身定做、逐部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只有具体问题具体研究,针对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履职监督才能有的放矢、确保实效。三是履职监督应当作为一种常态,伴随部门重要工作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开展履职监督,变随机监督为日常监督,并通过双方联合发文,将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能够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同步性、连续性,防止因部门领导干部的变动而中断。四是坚持换位思考、推动部门工作,争取驻在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2019年的工作主要是“三个三”:
一、协调好三项工作,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合力。
一是协调好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甩手”。我们深深感到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为此,我们将通过全过程提醒、节点警示等方式,协调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梳理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年度、季度责任清单,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共同行动的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生动局面。
二是协调好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教育“不松手”。我们将坚持以“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为目的,维护好整片森林,协调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好“两学一做”、家风家训、三会一课等专题教育和专题活动,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三是协调好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防控监管“不缩手”。协调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内部流程管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布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开展好三项监督,肩负起监督责任落实担子。
一是监督好主体责任落实,常“扯袖子”。坚持定期集中沟通研究问题与随时“敲书记门”相结合,突出重点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全程留痕,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落实链条,切实推动综合监督单位“两个责任”落小、落细、落地。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